港版国安法〡被问为何由国家层面立法? 林郑:大家心知肚明
“港版国安法”昨晚起实施,特首林郑月娥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1日)举行记者会,讲解国安法的法律及执法细节。被问到为何港区国安法要在国定层面立法,林郑表示,“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她称根据《国歌法》的前科,议员扬言阻碍内会选主席阻恶法上台,这是大家有眼看的事情。
林郑认为,“一国两制”实践23年的确出现问题,“你会话特首自己讲有问题即系自己做得唔好啦,好多人都有责任”,“咁我哋咪承认有做不好嘅地方改善啰”,她相信大家身为父母教导儿女,若他们做得不好,都会协助改善。
另记者问及,不少市民和网民问及,去年社会有纷争,出现修例风波及疫情等情况,“好多人都会问到底香港人做错甚么,香港会有你这个特首?”,问林郑对于在其任内通过国安法有何感受。
林郑回应时指,她今早在回归23年的酒会上已表示,今日是历史性的庆祝活动,因上月先后通过国歌法和国安法,对于两个可完善“一国两制”的法律可于本届政府任期内通过感欣慰,她感谢支持相关工作人士。
根据第43条(7),警方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拥有与侦查有关的资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的人员,要求其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林郑被问及是否可以要求记者访问采访资料,若记者访问提倡港独人士,新闻界是否已犯法,有否抗辩理由?另外,若有市民高叫“光复香港”、“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口号,是否政府认为有关口号令人憎恨政府即属违反国安法?
李家超表示,第43条(7) 的条例表示,若有合理怀疑有人干犯四类重要罪行,就可要求有关人士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而香港现时亦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赋予权力让警方取得律政司批准下,由律政司申请证人令及提供物料令调查案件,强调只是将权力延伸至国安法的四类罪行。
李家超又指,不论涉及什么行为,只要警员合理相信,就可以按国安法作拘捕、调查及搜证,若有足够证据就会提出检控。郑若骅则指,不能单凭口号决定是否违法,要整件事情审视,如口号客观上是否违反颠覆国家政权,重申要看证据来视乎能否证明其犯罪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