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〡谭耀宗:国安法凌驾本地法律 违者囚3至10年
“港版国安法”细节今日(20日)正式曝光,当中列明中央将在港设立国安公署,而公署可于“特殊情况”下在港执法,律政司亦会设立专门的国安犯罪部门,负责检控工作,由香港法庭审理案件。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回应草案内容指,港区国安法草案反映中央信任香港的执法人员,而且草案列明会保障人权,并已经吸纳《普通法》的特点和香港各方面的意见,希望国安立法可为香港带来稳定,使“一国两制”畅顺运作。
谭耀宗认为,草案只针对极少数人,内容亦以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的特点,希望“港版国安法”可为香港社会带来稳定。谭又透露,草案中的罚则与香港法例的刑罚相若,较轻微罪行最高可判监3年,较严重的最高可判监5至10年,至于实际执行情况及四类犯罪行为会否有更清楚的说明,谭耀宗指则要视乎之后公布的详细草案内容,现时无法举例说明,但强调草案中有清晰的条文说明及界定有关犯罪行为。
“特殊情况”下行驶管辖权 谭料是中央“保险线”
对于中央亦设下“保险线”,列明当香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力执法时,“驻港国安公署”可行驶管辖权,处理案件的法官亦须由特首指派,谭耀宗认为是一个“兜底”的做法,不会随便动用,至于何谓“特殊情况”,他认为做法类似《驻军法》,相信届时要由特区政府提请中央处理。
另一细节重点是对法官的处理。草案没有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但规定将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较资深法官指派的传统,谭耀宗形容是折衷办法,又认为不一定要中国藉法官处理案件,即使由外国藉法官审理亦不是问题。有记者问到,会否担心由特首委任的做法影响司法独立,谭认为不会,因为被委任的都是专业法官,不会受其他因素影响判决。
“港版国安法”的草案亦列明,法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谭耀宗被问到会否担心草案落实后须经常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他相信只会在特别的情况下释法,回归只有5次提请人大释法,不担心未来会变得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