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消息:人大常委会月底审议 最迟7月初通过并实施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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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备受关注的“港版国安法”最迟于7月初通过并实施。全国人大早前通过订立“港版国安法”,并交由人大常委会制定草案内容,综合多个渠道消息指,明日(18日)至周六(20日)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会讲解“港版国安法”的征询意见程序,而月底会召开另一次会议,正式审议“国版国安法”,最迟7月初便会付诸表决通过,并且马上在香港实施。

政界相信,即使未能在本月完成“港版国安法”立法,料最迟于7月中也会顺利通过,而香港唯一有份审议法例的是人大常委谭耀宗。

新华社上周报道提到,明日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包括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档案法修订草案、人民武装员警法修订草案,审议有关任免案等,但并无“港版国安法”。多名港区人大、政协委员向《香港01》透露,已接获讯息,在18日至20日会议之外,今月底人大常委会将有另一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列入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该法又列明,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不过该法的第30条同时列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综合不同渠道消息指,月底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启动审议“港版国安法”程序,但由于草案细节现时仍未曝光,故尚有不少变数,政界相信,即使未能在本月完成立法,料最迟于7月初也会顺利通过,并根据《基本法》第 18 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内,即日由行政长官宣布在香港实施。

曾钰成前日自行“下注”,断言港区国安法不会在本月底出台,他认为“法律出台早一些或迟一些,分别不大;法律写得好不好,却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资料图片)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前日在报章专栏中“下注”,断言港区国安法不会在本月底出台。他从国安立法的目的去考虑,认为中央在这个时候制定法例,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中央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相信在香港已出现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立法是要针对外国势力干扰和破坏在“一国两制”下香港和国家的关系,或可以说是为了打击“港版颜色革命”。

曾钰成认为,要写好这条法律绝不容易,“法律出台早一些或迟一些,分别不大;法律写得好不好,却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效果。”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昨日接受《香港01》访问时亦指,人大常委会提早至18至20日举行,已属特殊情况,他估计人大常委会将会于六月底至七月初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港区国安法”。

外商投资法曾单数月加会

去年人大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时,为了加快审议进度,亦曾在单数月份加会,但仍需经历三次会议才能通过法案。由于外商投资法自起草到通过的时间仅一个月,故当时被指是国内立法速度最快的一部法律。究竟“港版国安法”会否刷新有关纪录,相信很快便有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