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〡港澳办:中央直接管辖特别案件 郭荣铿批违宪违法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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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出席《基本法》研讨会时表示,国安法之下,绝大部分执行工作包括执法、司法,应该也必须由特区完成,但中央也要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直接管辖的权利。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基本法》列明与香港相关的案件都应由香港法院审理,若中央对部分港区国安法案件保留管辖权,此举属违宪违法,他认为是进一步打压民主派的声音。
郭荣铿又指,中央可在港设国安机构并赋予执法权是破坏一国两制;人大通过国安法后,中央仍未就有关条文作任何公布,惟当权派未清楚了解就一面倒支持,这样会削弱香港的司法管豁权,亦漠视一国两制精神。
郭荣铿强调,港府未能自行就《基本法》23条立法,是政治问题,港府应该对症下药,而非立一条港版国安法。
对于有指香港迟迟未为23条立法,中央才出手,郭反驳,香港人亦是等了23年也没有普选,强调港人有其底线。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称港区国安法的法律条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部分案件毋需跟普通法。郭荣铿认为,郑若骅应解释清楚,若不跟普通法应跟从甚么法律,“她不应靠吓”。杨岳桥认为,此说话出自法治机关的把关者属荒谬,重申《基本法》列明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依归,法院亦依赖普通法的原则及行文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