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港澳办:立法后香港高度自治权、独立司法权不改变

撰文: 彭琤琳
出版:更新:

全国人大会议周四(28日)举行闭幕式,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及6票弃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俗称“港版国安法”),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法律及执行机制。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同日发表谈话表示,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执法行动,都将严格依法行事;又强调立法完成后,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都不会改变。

全国人大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美联社)

发言人指出,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将有效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由此更加牢固,香港的繁荣稳定由此更有保障。“唯有‘一国’之本得到坚守,“两制”之利才能充分彰显。”

发言人又称,在国家层面进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基于香港局势作出的慎重决策,针对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对于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构成任何影响。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极少数人而言是高悬利剑;对于香港广大居民来说是制度保障。

港澳办发言人指出,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执法行动,都将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路透社)

发言人强调,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决心和诚意无可置疑。下一步,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执法行动,都将严格依法行事,严格遵守法定的职权,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成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会改变,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会改变。香港将会以更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

发言人最后还提到,港澳办将依照全国人大的决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有关立法工作,同时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的有关立法工作,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在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带领下,进一步凝聚反分裂、反暴力、护法治、保稳定的正能量,集中精力严防疫情、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建美好家园。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