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中联办非按基本法二十二条成立 是否中央所属部门存争议

撰文: 刘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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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港澳办及中联办发声,批评内会主席郭荣铿拖延内会选主席程序。事件引起社会争议,有泛民主派人士认为两办此举是干犯了基本法第22条,而政府昨晚(19日)发出新闻稿的最终版本,删去中联办“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设立”的句语,引争议更热。
全国人大常委会辖下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接受传媒访问明确指出,中联办并不是根据《基本法》22条第2款而成立,因为作为前身的新华社在回归前已经存在,无经过特区政府同意,2000年改名中联办,亦是由国务院决定,与特区政府无关。至于中联办是否属于第二十二条中所列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陈认为存在灰色地带。

中联办与《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关系连日来争起争论。(资料图片)

中联办与《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关系连日来争起争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接受传媒时质疑,当年新华社改名做中联办时,有咨询过特区政府,而政府交给立法会的文件中亦写明基本法第22条与中联办的关系,所以“看不到为何中联办于不得‘干预一项’,可以豁免于22条之外。”,批评港府新闻稿的说法是“用政治意识解释、扭曲法律”。

陈文敏解释,若果《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并不包括中联办,当初应要像驻港解放军和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一样,在《基本法》中分开列明。故此认为现时基本法第22条定义清楚,“是包括所有中央政府部门,没有例外”。

陈文敏解释,若果《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并不包括中联办,当初应要像驻港解放军和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一样,在《基本法》中分开列明。(资料图片)

不过,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则指出,中联办并不是根据《基本法》22条第2款而成立,因为作为前身的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回归前已经存在,无需经过特区政府同意,而2000年新华社香港分社改名为中联办,“是国务院决定改名”,并没有如陈文敏所指“征询过”港府。

至于中联办是否受基本法第22条限制,陈弘毅认为有灰地带,“有啲部门明显系中央所属部门,例如教育部”,但中联办是否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则有争议。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则指出,中联办并不是根据《基本法》22条第2款而成立,因为作为前身的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回归前已经存在,无需经过特区政府同意。(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