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指22条不包两办暂毋须释法 汤家骅倡日后交港澳办统一发言

撰文: 陈嘉洛
出版:更新:

港澳办及中联办发声明炮轰民主派在立法会内会拉布,但被质疑违反《基本法》第22条,中联办日前再发稿澄清,港澳办、中联办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港府昨日(18日)曾出稿称中联办根据22条成立,但在深夜两度改稿,修订至与中联办的说法一致。
曾任《基本法》草委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22条原意只针对省市部门,不包括港澳办及中联办,因两办是直接代表中央在港行使权力。他不评论港府是否一直错误理解22条,但指目前无需要为22条释法。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对港府掌握不到事情重点相当诧异,搞不清楚两办发声明的用意,他担心22条的争拗持续下去,最终会引发人大释法。他又指,中联办在香港的角色敏感,认为日后应由港澳办就中央立场统一发言,表明立场。

中联办主任骆惠宁。(资料图片)

谭耀宗表示,港澳办、中联办代表中央专责处理香港事务,有权就《基本法》落实表达意见,例如全国性法律《国歌法》已放入《基本法》附件三,但立法会内会停摆,令《国歌法》本地立法草案迟迟未通过,两办有权出声,并非“干预”。

他认为,《基本法》22条第1款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并不包括港澳办及中联办,两办的层次与其他部门不同。不过,第22第2款提到“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的机构”,中联办既在香港设立,为何不受第1款约束?谭耀宗称不觉得两者有矛盾,重申中联办的职能不同。

至于事件会否演变化中央主动为22条释法,谭耀宗称“未必行到这一步”,中联办日前已发声明澄清,相信已足够。

汤家骅。(资料图片)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基本法》22条所指的“各部门”是否包括中联办,可以作深入的宪法研究,但他认为毋须纠缠,因为中联办声明只是质疑有人犯法,没有要求或指示特区政府做什么跟进,不能说是“干预”,反而前港督彭定康、美国等公开评论、甚至要改变香港的政策,才算干预。

不过,汤家骅指港澳系统大改组后,中联办已成为港澳办的支部,但由于中联办在香港角色敏感,建议日后统一由港澳办代表中央发言,特别是重大问题上。他强调此举并非叫中联办“收声”,中联办仍可在本港活动如“七一”庆典发言,亦继续履行在香港的联络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