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自盗?】赤柱监狱工厂被指偷鞋成风 释囚举报:涉数十人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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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疑爆出职员监守自盗丑闻。
《香港01》接获更生人士举报,指2013年至2018年间目睹赤柱监狱有惩教署职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有闭路电视监察下,直接取走在囚人士于工厂内制作、原定会“出货”运往政府物料储存库的皮鞋;涉嫌犯案者多达数十人,且现象长年存在,可见恶行成风,该更生人士在获释前数月开始详细记录偷鞋者资料和犯案过程,上周亲身到惩教署投诉调查组举报其中9人。
协助投诉人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蔡耀昌表示,个案严重且涉及刑事,如情况属实,涉事职员在众目睽睽之下偷窃公家财务,亦反映惩教署保安漏洞;而惩教职员作为执法人员,却监守自盗,不仅讽刺,更大大削弱惩教工作的说服力。
惩教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2月底接到有关投诉,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不会就事件作评论。

不愿公开身份的更生人士阿豪(化名)表示,自2013年9月在赤柱监狱三工厂鞋期(制作皮鞋的工场)服刑时,不时见到有看管的惩教职员私自将生产完成的皮鞋取走,每次一对至数对不等。

不愿公开身份的更生人士阿豪(化名)表示,自2013年9月在赤柱监狱三工厂鞋期(制作皮鞋的工场)服刑时,不时见到有看管的惩教职员将生产完成的皮鞋取走,每次一对至数对不等。起初阿豪不以为然,后来才从其他囚友及一名惩教员口中得知,“鞋期”生产的皮鞋,按正常程序需整批运送到监狱外的政府物料储存库,故有关职员做法属违法。

赤柱主生产纪律部队皮鞋 惩教员会定期获派新鞋

阿豪表示,“鞋期”生产的皮鞋多为公职人员和纪律部队使用,包括惩教员皮鞋,亦有警用靴、消防员皮鞋、食环署人员皮鞋,有时亦有童军皮鞋。

图中惩教员穿著鞋款,为赤柱监狱工厂内在囚人士生产。(资料图片)

他指,惩教员取去的多为惩教员本身使用的皮鞋,惟据他了解,按照正常程序,惩教员皮鞋为署方供应物资,会统一储存分发,惩教员可定期领取新鞋;如惩教员在按规定领取新皮鞋前,需要获得多一对鞋,就必须到位于柴湾的“大士多”购买,每对价格不超过500元。

狱内投诉无门 督导“师傅”亦感无奈

据阿豪忆述,“鞋期”内除惩教员及负责生产皮鞋的在囚人士,还会有若干俗称师傅的“督导员”负责管理生产程序,包括点算材料、制成品数量及出货;惩教员会在师傅用膳换更的空档期,直接提取皮鞋离开,正在休息的在囚人士则因畏惧被秋后算账,不会阻止及投诉。而当师傅发现制成品失窃,又无法在工场内寻获时,亦只能无可奈何地记录有皮鞋损坏“报销”。

本身是退休惩教主任的专栏作家吴广明则表示,90年代在赤柱驻守时,从同事处已侧闻到有惩教员看管“鞋期”时,“著一对旧(鞋)入去,换一对新(鞋)出来。”(资料图片)

退休惩教主任:或涉监狱保安漏洞

阿豪指,5年来屡屡目睹同类事件,粗略估算或有数十名惩教员涉及其中,惟他仅在获释前数月才开始详细记录偷鞋者资料和偷鞋经过,故他今次向投诉惩教署举报的,只有6名职员,共9次偷鞋。

有驻守赤柱监狱的惩教署消息人士透露,职员驻守“鞋期”时,私自取走皮鞋的情况司空见惯,并非新鲜事,多年来一直没有人追究。

本身是退休惩教主任的专栏作家吴广明则表示,90年代在赤柱驻守时,从同事处已侧闻到有惩教员看管“鞋期”时,“著一对旧(鞋)入去,换一对新(鞋)出来。”他指,工场师傅通常不会赞成做法,而惩教人员每过一段时间,亦可按规定领取一对新皮鞋,但不能排除有人因贪心或炫耀心态擅自提取皮鞋工场产品,又认为有关职员要将皮鞋运出监狱有难度,因其出入时的随身物品需要被检查,如事件属实,可能涉及监狱保安漏洞。

据更生人士举报,惩教员在监狱皮鞋工厂内闭路电视监察下,仍直接取走在囚人士制作、原定会“出货”运往政府物料储存库的皮鞋。(监狱闭路电视图片/示意图/资料图片)

惩教署:任何人违法定必严肃处理

惩教署接受查询表示,由于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惩教署不会就事件作出评论。而调查会于十八个星期内完成,结果会呈交惩教署投诉委员会审核,并就调查结果作出决定。

惩教署又指,军装人员皮鞋更换周期一般为15个月,如个别同事因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致皮鞋磨损,管方会按情况安排提早更换;至于造鞋工场,惩教署就表示,署方有既定程序及清晰指引,包括使用“生产管理及控制系统”,以严格监控生产过程、订单流程、原材料及制成品的仓存管理。如发现有瑕疵的成品会加以纠正重造或用作其他测试用途,以物尽其用,故此无需报销。署方一向十分重视职员的品德、诚信及操守,任何人员若干犯违纪及违法行为,惩教署表示定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