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维邦:律政司若不合理拒告显赫人士 市民或质疑法制公允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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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上月就任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在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中代表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的他,在香港电台节目《香港家书》上表示,倘若律政司不合理地拒绝起诉某些社会显赫人士,即使司法机构已尽力确保制度上的公平和公义,市民仍然可能对整个刑事法律制度的公允性提出合理质疑。

大律司公会要求律政司解释不检控梁振英的决定。图左为戴启思,右为蔡维邦。(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蔡维邦在节目上,自称“Uncle Edwin”向“胤言”赠言,指知道胤言近来喜欢追看有关法庭的电视剧集,并对香港的司法制度产生很多疑问,当阅读数份终审法院的判决书后,仍不明白为何法官花长篇幅讨论一宗案件。
蔡维邦解释,法庭巨细无遗地解释法律观点如何应用在案中的关键事实,目的是希望与讼人及社会大众能够明暸法官在达致判决时所经历的思路、所应用的逻辑,务求大家清楚明白法庭判案是有根有据。他认为,法庭对判决提供极具透明度的解释,对于履行司法公义非常重要:“这道理很简单,倘若法庭从不解释如何达致符合公义的裁决,公义只会沦为空谈,无法服众。”

蔡维邦在节目上,亦提到胤言另一疑问,指虽然法庭判决公开、透明度高,但是决定起诉某些人与否,似乎律政司就没那么公开、具透明度,胤言不解为何现时社会对于某些地位显赫人士应否被检控出现分歧,然而律政司一方却坚持不评论个别个案。

蔡维邦觉得,市民难以期望律政司可以详细交代每宗案件的检控决定,但就极受公众关注的案件而言,倘若律政司只决定不起诉,而不提供任何具说服力的解述,市民便无从理智分析及充份讨论该不起诉的决定是否合理及符合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我相信也许你会明白,倘若掌握刑事检控大权的机构不合理地拒绝起诉某些社会显赫人士,即使我们最尊重的司法机构已尽力确保制度上的公平和公义,市民仍然可能对整个刑事法律制度的公允性提出合理质疑。”

对于大律师公会的来年事务,蔡维邦透露公会将处理很多重要事项,其中一项是关于怎样扶持新晋大律师。他指,大律师所涉及的刑事法律服务不单涉及辩护工作,亦涉及检控工作,新晋大律师在通过考核后亦可担任外聘检控官,他认为,律政司每年须处理数以万宗刑事案件,私人执业大律师提供的检控服务有助社会维系香港社会的安定和法治。

他指,公会明白薪火相传是当务之急。香港的司法制度有赖众多法律执业者执行检控工作及提供辩护服务,而司法机构往往亦会从私人执业的法律执业者之中,吸纳人材担任各级法官和裁判官,故此,来年公会将会引入更多有利薪火相传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