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被DQ】林郑:以港独自决作为选项 不能期望成为立会议员

撰文: 李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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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九西补选的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被选举主任宣布提名无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13日)早上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市民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是要依法进行,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份,并指《基本法》第104条已列明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而主张港独、自决,或以港独作为选项、以自决作为选项的人,不能期望成为立法会议员。

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早前因宣誓案而被取消议员资格,早前报名参加11月25日补选,惟接获选举主任通知提名无效。(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对于刘小丽早前表明不支持港独,其立场已经改变,提出的自决是“政制自决”,为何仍被DQ?林郑回应指,选举主任作出决定的关键在于是否信纳刘小丽的讲法,强调选举主任按法例,包括立法会条例与选管会规例,及按事实陈述作出决定。她不评论个别个案,但重申在基本法下有一定要求,指基本法第104条已列明每位立法会议员宣誓时要效忠香港特区和拥护基本法,而主张港独、自决,或以港独及自决作为选项的人,不能期望成为立法会议员。

林郑月娥又表示,如为优化香港,而检讨选管会规例是可以考虑,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将会研究《基本法》第104条、立法会规例、选管会条例等的一致性。

其他九龙西补选的参选人有冯检基、陈凯欣和李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