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案】黄浩铭称未来社运须部署和纪律:非要激烈而要人数多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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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新界东北发展拨款案,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等13名被告,日前获终审法院裁定各人刑期上诉得直,当庭释放。
林朗彦今早(1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坦言,未来年轻人参与社运的成本越来越高,又指自己当年参与反对新界东北发展示威是抱着侥幸心态,无想过会被捕,但如今即使示威者没有行使暴力,都有可能被控;出席同一节目的黄浩铭则指,未来社会运动需要更多的组织和纪律,又认为政府无视反对声音,继续大规模发展农业园,是公义未得到彰显。
前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拨款期间,包括黄浩铭及林朗彦在内、共13名社运人士,企图强闯立法会大楼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原被判社会服务令,去年被上诉庭改判处入狱8至13个月。其后众人就刑期进行上诉,日前获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当庭释放。
林朗彦表示,未来参与社会运动的成本越来越大,尤其是从旺角骚乱案判刑中可得知,刑期可以很高,即使是非暴力的示威者都有可能被牵连。他透露,当初没有想过会坐牢,参与抗争时是抱着比较侥幸的心态,“当时咁多人,点会拉到我”。他呼吁抗争者需要警剔,日后参与示威时避免堕入法庭界定的暴力行为,亦要考虑能否承受得起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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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铭承认,现时社会气氛未如数年前般热烈,故未来组织社会运动时需要花更多基本功,如发起签名运动、摆街站等,重新建立民气,酿成群众压力,并要遵守非暴力原则,“最重要的并非抗争有多激烈,而是要人数多”。
黄浩铭又说,参与反东北的涉事者已经服刑,但事隔四年后,政府却未有理会反对声音,继续发展新界东北,认为是公义未得到彰显,亦对此感到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