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案】最后3名被告获准保释 官指不代表认同上诉理据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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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拨款期间,有示威者图强闯立会大楼,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判罚社会服务令,后来律政司上诉,13名被告被上诉庭改判即时监禁8至13个月,其中3名包括朱伟聪、严敏华及梁颖礼今(7日)于终审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3人各准以1万元保释等候上诉许可申请,期间不可离港、须于报称住址居住、并要定期向警署报到及交出旅游证件。

最后3名仍在囚的被告,今亦获准保释,多名早前已获保释的被告,及黄之锋和罗冠聪,今亦有到庭。(梁芷君摄)

终院法官李义批准3被告保释,但他明言有关决定不代表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认同本案的上诉理据有合理争拗之处,而考虑到被告在听取上诉许可聆讯时已服大部分刑期,故批准保释。

三人约于下午5时步出终审法院,庭外等候多时的亲友均以热烈掌声及欢呼迎接他们,三人均显得精神饱满及满面笑容。

狱中生活反思良多

朱伟聪庭外表示,半年的牢狱生活令他反思良多,而亦有囚友问他甚么是“反东北”,令他明白将来的抗争可能需要作更多解说。梁颖礼则感谢囚友及明白事理的惩教职员,第二度入狱的严敏华则指今次坐牢令她变得更成熟,令她反思甚么是自由,狱中的她仍关心时事,又指周庭被DQ一事不可接收,呼吁港人要起来反抗,又指东北案、双学3子及暴动案的被告,都表明有人会愿意为民主及自由坐牢。

案件编号:FAMC52-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