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订强制举报虐儿决策流程图 列不同情境助指定专业人员判断
政府因应《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制订《强制举报者指南》,罗列不同情境下,是否必须作出举报的考虑因素,以协助指明专业人员掌握保护儿童的原则及识别按其法定责任须予举报的个案。劳工及福利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提出草拟中的指南框架,须举报的情况分 4类,包括身体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疏忽照顾;又列出“举报决策流程图”,以图解方式快速概述各考虑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逻辑关系,以便强制举报者作出强制举报的决定。
文件举出多个个案情境,其中一个为班主任发现就读小一的6岁男童看似十分疲倦和闷闷不乐,关心男童情况时,男童透露父亲向母亲提出离婚,母亲情绪变得不稳,又表示希望与男童一起结束生命,男童并看到母亲买了一袋木炭回家。
文件说根据指南,怀疑施虐者已提出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具体计划,儿童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因此相关小学老师必须强制举报。
而另一个情境则是一名7岁女童在家中被其父亲发现呼吸困难并失去知觉。父亲向警方求助,女童随后被送往医院。经过医疗检查和治疗、发现女孩身上布满20多处新旧伤痕,这些伤痕疑似由藤条、剪刀和拖鞋造成,其中一些伤口已经严重感染。文件指,由于女童身上有明显伤势、该伤势并非意外造成、该伤势不是由该儿童自己造成,社工或医护人员须强制报举。
不过,文件的一般指引指出,每宗虐待事件有其独特性,强制举报者应充分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后,作出专业判断,采取适当行动。当局又说社福界、教育界及医疗卫生界的专业顾问团会继续制订有关指南工作,以期在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的18个月过渡期结束前,早日完成指南。
条例草案委员会委员、选委界议员江玉欢指,今次只是初步框架,但文字篇幅已很长,担心专业界别未必能够熟读,甚至在危急时应用指南,建议政府参考外地做法,在指南以外,推出程式解答前线人员问题,在短时间内协助决定是否需要举报。至于指南全文是否需要由法案委员会审议,江玉欢指,周六的会议已是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宁愿政府利用18个月过渡期,草拟一份内容完备的指南,而非急于完成提交立法会。希望当局就草稿征询受影响行业的意见,确保指南有实际参考作用。
根据条例草案,规定社工和儿童住宿照顾服务院舍院长、医护和辅助医疗人员、教师和寄宿学校舍监等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