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首读改法例过时用字草案 删去包括女皇陛下、总督等字眼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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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2日)就《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进行首读,草案建议就多条条例作出修订,删去过时及已不适应本港宪制地位的条文字眼,包括“女皇陛下政府”、“总督”、“维多利亚”、“立法局”等字眼,及以“特区政府”取代“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等。

政府提草案建议删除法例中的过时字眼(资料图片)

署理律政司司长张国钧表示,律政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提交《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综合条例草案的方法,对多条条例有效率地作出修订,且是属于轻微、技术性及无争议的修订,但有助于更新或改善现行的法例,这样可以免去为每一条只涉及少量修订的条文,逐一申请提交法案档期的需要。

他续称,自上一条条例草案在2020年获立法会通过后,政府认为现在有需要再提出草案,以对不同条例作杂项修订,更借这个机会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并以综合方式废除若干条例当中过时条文或提述。

他指,条例草案分为15部分,建议修订大致可分为两组,第一是不含法律适应化的修改,即是第2至13及第15部,共处理约20条主体条例及12条附属法例。其次是含有法律适应化的修改,即第14部,共处理约19条主体条例,及44条附属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