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法例仍有“女皇陛下”字眼 周浩鼎指匪夷所思 政府拟废除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今日(21日)开会,政府建议把律政司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处一个首席政府律师的首长级常额职位,提升为律政专员职级,由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3点提升至第6点,推动法律适应化修改、整合法律、废除过时的法律等工作,例如某些成文法内仍包含一些未经修改的条文或提述(例如“官方”和“女皇陛下”等),认为应尽快修改。
民建联议员周浩鼎指,香港回归已24年,不少法例仍出现“女皇陛下”等字眼,形容是匪夷所思,但认为“迟到好过无到”。
+3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会上指,香港的成文法有近两个世纪的历史,但却从未被系统性地检讨,导致许多条文可能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例如《游乐场地规例》(第132BC章)中,有关任何人未经授权而将任何牛只、马匹、绵羊、山羊、猪只或家禽带进任何游乐场地,即属违法的条文。就决定是否废除这些过时条文,必须进行跨部门的协调和咨询。
周浩鼎认为,香港回归已24年,不少法例仍出现“女皇陛下”等字眼,属匪夷所思,但认为“迟到好过无到”。建制派何君尧则指,职位由D3级增至D6级,年薪增加近190万元,质疑升级后对法律适应化等工作有何分别。新民党叶刘淑仪亦认为,由D3升至D6是非常罕见,不少政策局的首长级官员也是由逐级晋升。
自由党党魁钟国斌认同很多法例过时,但认为要修改法例中的殖民地字句,毋须花太多时间,反而新设的D6级首长之工作,应否以新科技、新金融等范畴先行。郑若骅认同工作有优次先分,认为新科技、融入大湾区等相关工作应属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