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内会一致通过支持豁免通知期 尽早把草案纳入大会议程
立法会内会今日(15日)举行会议,听取法案委员会汇报就落实《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的条例草案审议工作报告。内会一致通过支持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向立法会主席申请豁免提交草案的各项通知期限,并把议员提交修正案期限订为明日(16日)中午,务求尽快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纳入立法会大会议程,尽早恢复二读辩论及三读程序,以完成立法工作。
草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作口头报告时指,草案目的是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全面落实《基本法》23条、5.28决定、《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宪制及义务。
廖续称,小组委员会、法案委员会举行25次会议,近50小时的讨论,认为委员会深入、全面审议条文,过程中政府清晰解释立法原意、澄清误会,立法亦有借鉴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经验,具有前瞻性。他又称,政府已经接纳委员会意见,修正案涉及约50条文,其中包括特首及行会可以订立附属法例,及通过后就具体实施事宜发出规定,以更迅速应对情况。他表明支持尽快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和三读。
议员表态支持邓炳强寻求豁免通知期
法案委员会成员、身兼行会成员的经民联议员林健锋,建议把议员提交修正案的限期订于明天(16日)中午,以便能尽快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大会,他强调过去也有先例把期限订于内会翌日。他又表明支持邓炳强寻求立会主席豁免通知期。
法案委员会成员、G19召集人谢伟铨表明,他们全力支持廖长江和林健锋的建议。法案委员会副主席的民建议主席陈克勤,代表民建联全体议员表态支持邓炳强、廖长江和林健锋的建议,务求尽早恢复二、三读程序,完成立法,以便全力拼经济。
自由党党魁张宇人、经民联主席卢伟国、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代表C 15议员的陈绍雄、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均表明,他们代表所属政党或团体的议员表态支持邓炳强、廖长江和林健锋的建议。各人同时也是法案委员会成员。
行政会议上周四(7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落实23条本地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政府翌日(8日)早上把草案刊宪,立法会主席罕有地于同日早上加开大会会议进行首、二读程序,让草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而内会早前成立为立法做准备的小组委员会,也即时变作审议草案条文的法案委员会,并于当日下午开始审议条文。
经过连续六天合共计近39小时马拉松会议后,法案委员会于星期三(13日)完成181项条文的审议,昨日(14日)再进行大约三个半小时会议,审议政府提交近50项条文的修正案,即合计开会逾42小时,正式完成法案审议。
而在今立法会内会举行前,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早去信内会主席李慧琼,寻求内会支持他向主席要求豁免就草案和修正案提交立法会的通知期期限,以便草案能尽早纳入立法会大会议程,尽早恢复二读辩论和三读程序,以便早日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