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完成审议尽快交大会表决 邓炳强点名批《明报》恶毒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今午12时半完成《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各项政府修正案审议,委员表明支持政府尽快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明天会向内会汇报,再决定提交大会的时间表。不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会议尾声点名批评《明报》一篇报道误导,令人误以为条例草案针对传媒,标题恶毒。
他指报道中提及有些罪行将送内地审理:“呢个系假㗎,系错㗎、系唔啱㗎”,表示强烈谴责《明报》,形容报导再一次严重打击《明报》的公信力。
林定国:23条立法接近终点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于中午12时37分完成审议40项修正案,委员表示支持政府尽快恢复二读辩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感谢委员就条文提出“到肉”问题,令政府反思及作出修订,亦令市民对草案内容更清晰理解,认为今次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形容23条工作“接近终点”。
不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会议尾声点名批评《明报》今日的一篇报导,斥报导或令市民误会23条立法后,会有加强管理传媒的条款,甚至部分罪行会移交内地处理,“呢个系假㗎,系错㗎、系唔啱㗎”。
斥报道令人误会针对传媒
邓强调23条立法属本地立法,所有罪行都在香港本地处理,认为《明报》报导的标题是恶毒的,令人误以为草案是针对传媒,及会将犯罪的人送回内地,斥这些报导会引起市民误解及对条例有不必要的关注。
他强烈谴责《明报》有关报道,形容再一次严重打击《明报》的公信力。虽然他发言时,《明报》已道歉,但邓炳强指伤害已经造成。
《明报》作出更正并致歉
《明报》在早上10:47分上载更正及澄清,指该报今天A3版“23条修正案赋权特首行会施国安指令”一文,标题提及“涵加强管理传媒等4条罪类可送交内地”有误。更正及澄清中指根据修正案,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维护国安及更有效实施包括国安法等而订立附属法例,当中包括国安法第五章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职责,这并不是在23条新增或修订罪行中可移送内地,“有关标题并不准确惹人误会,特此更正及深表歉意”。
廖长江料短期内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委员会审议工作到达尾声,称赞所有委员都“履职尽责”,形容“应问得问、应答得答,应讲得讲”,从未有委员“想问而不得问”,亦没有官员“想答而不得答”。他指自己毋须就问题的相关性作出任何裁决,反映委员准备充足,发挥高水平审议能力。他又指,草案有2项条文分别花了逾1小时审议,其他条文则平均审议逾半小时。
廖长江又指连日马拉松式审议,大家每天一起“挨面包、食饭盒”,满脑子也是条例草案,共同向目标进发,相信在座每一位也会为能参与极具意义的历史重任感到光荣。
廖长江称,明天将向内务委员会作口头报告,预料短期内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若主席豁免通知期 最快下周三有立会大会
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恢复二读、三读辩论亦即立法程序的最后一步有预告期限,恢复辩论的预告须在拟恢复二读辩论当天不少于12整天前作出,假设立法会主席不豁免通知期,法案委员会明天向内会报告完成审议工作,最早恢复二、三读的日期为本月27日。但若主席批准豁免通知期,下周三(20日)也有立法会会议。
委员完成审议 开心合照哼歌离场
会议结束后, 部分委员开心拍照留念,有委员更哼住歌离开会议室。连同今日开会审议修正案3个半小时,加上之前审议181项条文的会议共开会近39小时,即合共开会42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