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深圳下月起实施 奖金激励市民最高可获千元
撰文: 叶琪
出版:更新:
深圳即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垃圾分类办法,为激励市民,将会采用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垃圾分类成效显着的单位、住宅区、家庭、个人都会有激励补助资金,总金额更高达9375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介绍,深圳市各区财政每年按指定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例如福田区是1152.5万元、罗湖区是806万元、南山区是940.5万元等。此外,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最高限额为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换言之,各区财政加上市财政,政府每年合共提供9375万元的补助资金。
生活垃圾分类做得好将会获得奖金,其中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均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同时相关资料会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物包括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例如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和年花年桔等;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个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例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汤渣、骨头、废弃食物以及厨房下角料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废弃物,例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至于其他垃圾则是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例如纸尿片、尘土、烟头、一次性快餐盒、破损花盆及碗碟、墙纸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