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混载干湿垃圾偷排污水引恶臭 上海司机遭拘役5个月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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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17日透露,当地某保洁公司的干垃圾车驾驶员郑某某,因混载干湿垃圾,以及将垃圾中污水偷排入雨水窖井,被法院判处污染环境罪,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据检察院介绍,2016年起,郑某某任职的保洁公司从一家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一辆干垃圾收集车,从事园区内部分企业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因上海市开始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收紧干湿垃圾混装,故提高进入园区垃圾中转站的干垃圾转运车所含水分(部分含渗滤液)标准。
此前,郑某某曾两次被发现转运进站的干垃圾含水量超标,如再有此类情况被发现,其驾驶的干垃圾收集车将无法进入中转站内卸载垃圾,势必将造成公司运营损失。
在此情况下,2018年8月4日至8月10日期间,郑某某擅自决定在装载垃圾后,驾车至某区道路交叉口雨水窖井处,将干垃圾车滤槽内含渗滤液的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窖井内。
后来,排入窖井内的污水发酵散发恶臭,导致周边企业无法正常运营,受影响企业通过道路监控锁定郑某某驾驶干垃圾收集车并报案。经环保部门取样检测显示,被污染雨水窖井内水质已变成有毒物质。
公安机关经调查,将郑某某传唤到案,其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其后移送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郑某某最终获判污染环境罪。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