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难申执照 上海“小龙虾一条街”成历史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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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短短200米的上海市黄浦区寿宁路曾经是名声远播的“小龙虾一条街”,一度有近50家店铺销售小龙虾。不过,近来政府加强取缔不合规的餐厅,“小龙虾一条街”也正式走入历史。目前,寿宁路已经改头换面,小龙虾店都大多已经关闭,取而代之的是水果店、馒头店、快递等非餐饮企业,小龙虾店仅剩二三家。
小龙虾是民间美食,有蒜香、麻辣、清蒸等多种口味,上菜时装在盆里,食客往往论斤(内地1市斤=500克)购买,大快朵颐。
不过,不少销售小龙虾的店铺其实缺少执照,涉嫌非法经营。两个月前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寿宁路现有食品经营者57户,其中“有证有照”(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9户,“有照无证”经营者39户,“无证无照”经营者9户。于是,当地政府从三月份开始著手整治,至目前“小龙虾一条街”大多数店舖“执笠”,出租的出租、搬走的搬走,仅剩2、3家还在经营。
当地主管机关表示,开办餐饮企业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符合《大气污染防止法》的规定。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因此,寿宁路上原先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龙虾店,由于处在居民住宅区里,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餐饮服务项目情况”,因此无法再获得许可证。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