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合谋定价挨告 地监局:严肃跟进、提醒业界自行决定佣金回赠
一手市场萎缩,地产经纪生意难做。今年年初本港四大地产代理行发出内部通知,指示由今年1月1日起,所有一手新盘成交实收佣金必须最少2%或以上。当时引起竞争事务委员会(下称竞委会)关注,并指评估有关行为会否引起《竞争条例》下的竞争问题。此外,当时地产代理监管局(下称地监局)也呼吁地产代理避免触犯《竞争条例》,又指违反竞争守则可被施加罚款(最高为公司年度营业额的 10%,最长三年)。
竞争事务委员会入禀控告美联物业、其管理层及香港置业,涉嫌连同两间地产代理公司合谋订定佣金比率。不过涉及案中的中原集团,由于申请《宽待政策》,协助调查,因此未被控告。
已进入法律程序、不便作出评论
对于有地产代理被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起诉,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会作出严肃跟进,但现阶段局方不便就已进入法律程序的事件作出评论。
《竞争条例》由竞委会负责执行,而《地产代理条例》并没有就地产代理所收取的佣金的比率/金额或提供的佣金回赠有任何订明。然而,在《竞争条例》于2015年底生效后,监管局随即于2016年4月发出一份相关执业指引,让地产代理有所依循。过去局方已多番提醒及教育地产代理,并于今年1月再次发出致持牌人函件,提醒地产代理必须留意,为免违反《竞争条例》中的“第一行为守则”,地产代理公司不得订立任何协议或经协调做法以达致妨碍、限制或扭曲竞争的目的或效果。
地监局:应自行决定佣金率、折扣、回赠及优惠
监管局再次提醒地产代理公司,应自行决定其所收取的佣金率、向其客户所提供的折扣、回赠及优惠;又或与客户个别协商,而非采用或跟从行业内的所谓“划一”或“标准”佣金率或以任何形式集体订定的佣金率。否则,他们有可能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地产代理监管局会继续与竞委会保持联系,同时继续教育业界必须遵守《竞争条例》,并会就业内有效及良好的竞争行为优化相关指引。
【地产代理合谋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