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11幅地申建2.7万伙 私楼占10% 规划署不反对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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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今年5月份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文件,就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的11幅公私营住宅用地,申请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业高度限制,提供26,862伙。不过当中公营房屋占24,267伙,占比高达约90%,而私楼伙数则为2,595伙,占比近10%,反映有别于近年政府公私营房屋新供应目标比例“七三比”。规划署对于上述申请表示不反对,城规会今日将于审议相关申请,预计可获“开绿灯”。
11幅地建51幢大厦 最高180米
该11幅用地,公营及私营房屋各占9幅及2幅,地盘面积分别约200.9万及30.2万平方呎,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公私营房屋、拟社会福利设施、商店、学校、办公室、教育机构、机构用途、场外投注站、娱乐场所、私人会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和训练中心用途等。
公屋每伙平均538呎 私楼700呎
11幅用地落成后提供51幢楼高35层至51层的大厦,每幢大厦高度为主水平基准上135至180米。公营房屋总楼面约1,306万平方呎,而私营则约181.57万平方呎。公营房屋发展的平均单位面积约538平方呎,私人单位平均面积则约700平方呎。
放宽地积比率增加5210伙
该计划涉及的两幅私营房屋用地(地盘10及地盘11),位于邻近青山公路-洪水桥段以西,以及港深西部通道以东,建议由6倍地积比率,增加至6.5倍,可建单位数目由原先2,355伙,增加240 伙或10% 至2,595伙。
政府指,放宽地积比率后,将额外增加约5,210伙房屋供应,包括4,970伙公营房屋、240伙私人住),拟议方案可纾缓本港房屋供应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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