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物业销售投诉飙升 首八个月接106宗 消委会倡五点强化监管
消委会今日(28日)发表一份有关境外置业投诉的研究报告,指过去四年接获的境外物业销售投诉个案,整体呈上升趋势,自2017年至今年8月,合共接获261宗相关消费者投诉,平均损失金额高达36.8万港元,涉及物业的平均价值接近180万港元。而单计今年首八个月,则已接获106宗,较去年全年接获56宗上升近一倍。
六成个案涉及非持牌代理
该会接获的投诉显示,近九成投诉个案涉及地产代理,当中六成个案涉及非持牌代理。有93%的交易在香港发生。75%的投诉人是通过香港报章广告获悉境外物业项目,近七成的投诉人参加了展销会或代理筹办的讲座。至于投诉种类方面,包括提供不准确或具误导性的资料、重要资料遗漏或没有提供,或准买家难以取回留位费或订金。
广告夸大误导、无牌声明混乱不清
该会又检视去年11月至12 月期间,从印刷媒体、线上平台,和电视收集合共约1,300则有关发展商或地产代理的境外物业销售广告,发现各种问题,包括广告内容含糊和具误导性,如声称海外置业为移民捷径,亦提供不同的礼品、礼遇,甚至以免息分期贷款,利诱买家。
投诉个案及广告调查中又发现,为吸引顾客,不少商户标榜租金保证或不切实际的高租金回报为饵诱,然而,其中一些项目可能属集体投资计划,如事先没有取得证监会授权或认可,销售该些产品或有机会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
个别地产代理、卖方无须领牌
另调查亦发现,不少广告就豁免令的无牌/免责声明没有统一的表述方式。研究中,近三成半的地产代理印刷广告,列明关于豁免的无牌声明,即代表其为非持牌地产代理。只有约两成半的广告提供牌照号码,惟当中逾半亦有作出无牌声明,表示该些持牌地产代理所雇用的是非持牌营业员。另有一成的印刷广告更模糊至难以清晰阅读。
疫情较稳定后,消委会派员以神秘顾客的方式,走访20个商户,合共36个境外楼盘,涉及8个司法管辖区。走访的商户分别为19个代理和一个发展商,占15间为非持牌代理,惟当中只有3间代理的营业员分别于小册子、宣传单张及/或名片中列出无牌声明,其余12间均没有提供相关资讯,消费者根本难以辨识。
倡引入不少于7天强制性冷静期
就此,消委会辨识到以下五大关注,包括某些地产代理以及卖方均无须领牌;就订金和留位费缺乏冷静期或订金保障机制;广告监管不足;就其他营商手法管制不足;及部分生效的《地产代理条例》。
同时,该会提出五项建议,包括一:规定所有从事销售香港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地产代理及营业员须根据《地产代理条例》取得牌照;二:将现行就资料披露及广告宣传的法定责任,扩展至销售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地产代理;三:透过具约束力的地产代理监管局指引,规定给予买方的资料及规管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广告内容;四:就留位费引入不少于7天的强制性冷静期;五:按渐进方式,强制由持牌地产代理/营业员进行所有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