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于我何有哉?
不是书评
这篇不是书评,也不是要讨论王伟雄、刘创馥合著的《宗哲对话录》,只是借此书引起关于宗教问题的思考,再借用两位的讨论会题目,借题发挥一下,表达多年来自己对宗教累积的想法。
书中争论的问题,如创造论、苦罪等等,我没有特别意见,但对围绕这书的一些讨论,有两点笼统看法:
第一、很多讨论宗教与哲学或科学关系的文章,都有意无意拿了基督教作为代表,把问题集中在上帝存在、创造论、进化论、神迹、伽利略被压迫、地心说等问题。这现象其实可以理解,因为除了基督教影响最大、与科学和哲学矛盾最多之外,更深刻的原因是,宗教经验繁多杂乱,要拿一个统一观点来和哲学辩论,就算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因为当中牵涉如何理解宗教本质的问题。
其实,宗教经验林林总总,从巫术、万物有灵论、多神教、一神教,不胜枚举,犹太基督教,以致与之关系密切的回教,纵使影响最大、信徒最多,但也只是云云宗教的其中一种,而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宗教种类,一神教其实是例外,多神教才是常态。而不同宗教,跟哲学思考的关系,可以十分不一样,如万物有灵论哲理性比较薄弱,但佛教奥妙的哲理,本身就是一套哲学。所以,若真的要进行宗教和哲学之间的对话,必须走出基督教的框框,重新理解何谓宗教,否则就很容易变成只是神学与哲学对话。
第二、在处理宗教信仰的性质时,与处理一般知识上的信念,如“我相信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外星人不存在”等信念,不能不作分辨,而只以理据是否充分、是否理性等作为判准。因为宗教信仰与一般知识信念有本质上的差别,而宗教信仰和理性的关系,则复杂和多层次,一个人相信某宗教,成为信徒,其原因可以有很多,有些是理性的,有些是非理性的,有些表面非理性,其实深层次上是理性的,因为这牵涉到人的存在状态,并不能化约为某些教条理据上是否成立的哲学辩论来处理。一个人相信有神创造世界,并不一定令他成为基督徒;同样,一个基督徒也不一定要认真相信五饼二鱼、处女生子、死后复活这些说法。当然,有些教条是信仰的核心,如上帝存在、苦罪问题等等,不信就不算是基督徒,但纵使如此,一个基督徒对自己的信仰产生动摇,往往不是因为发现安瑟莫(Anselm of Canterbury)的上帝存在本体论论证(ontological argument)不合理,而是经历过一些人生的危机,如疾病、死亡等,因而怀疑上帝的存在。信仰一个宗教不是纯粹哲学论证的事情(a matter of philosophical argument),同样,动摇一个宗教信仰也不是纯粹哲学论证之事。
其实基督教教义充满矛盾和漏洞,要攻击它并非什么难事,反而像中世纪的护教神学,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神学系统,要让基督教能自圆其说,才是mission impossible,更显出哲学的功力。基督教首先高举神是自有永有全能全知全善,本身就是一个容易产生矛盾的前提,再加上早期基督教为了方便传播给普罗大众,渗入了很多迷信色彩的教义,如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五饼二鱼、童贞女生子、死后复活等等,更是哲学批判的“鱼腩”(easy prey)。俄国电影导演塔可夫斯基(Andrej Tarkovsky) 的黑白作品《安德烈.卢布耶夫》(Andrej Rublev),讲述中世纪俄罗斯圣像画家卢布耶夫的生平,其中有这有趣的一幕:鞑靼人攻打俄罗斯城堡Vladimir,城破之后,奸淫掳掠,不在话下,妇孺躲进教堂避难,但鞑靼人管不了什么宗教圣地,照攻不误。最后教堂陷落,大开杀戒,鞑靼大汗看著圣母象,对俄罗斯大公说:“你们俄罗斯人真迷信,居然相信处女会生子!”连“野蛮”、“残忍”的鞑靼人也知道基督教充满迷信,又何须劳烦哲学家来告诉我们。
所以,宗教要与哲学辩论,哲学胜利是意料中事,但与其说这是因为哲学比较优越,不如说是宗教迁就哲学,用哲学认识的语言来跟它辩论。因为对话辩论是属于哲学的语言,也是它最强、甚至是唯一的语言,但宗教除了哲学辩论之外,也可以通过艺术、比喻、寓言、符号、仪式、神秘经验,甚至天启来表达自己。而除了佛学之外,哲学辩论并非宗教的强项,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虽败也非战之罪。
因此,个人认为,比较有趣的宗教哲学对话,反而是如何重新认识和衡量宗教在现今世界的意义。如上面说过,一些人信仰宗教,表面或者不理性,其实深层次上是理性的,因为这牵涉到人的存在状态,此话是什么意思?
硬把宗教“进化”为哲学,其实只是抽取了当中一些教义和神的形象,加以哲理化的处理,而撇开了宗教仪式、神秘经验、社群关系等难以哲理化的部份。(资料图片)
何谓宗教:敬畏和神圣性
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到底什么是宗教?如何得出宗教的定义?宗教研究对宗教的定义也是林林总总,从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米尔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不一而足。这里尝试从一个简单的方法开始,即从字源学入手。宗教的英文religion,来自拉丁文religio,其意思是“崇敬”、“敬畏”、“责任”、“良知”等等,串起来理解,即是说,当人们对某物产生敬畏、崇敬之情,从而产生良知和责任感,然后再引伸神圣、虔诚等意思。值得留意的是,这些意思当中鲜有提到“神”,但却有“神圣”一词。当然,有敬畏、崇敬,并不等于产生宗教,因为正如前面说,那只是开始,之后会否演变成一种宗教,端赖其他众多因素,如崇拜对象的形成、神的概念、教义的建立、崇拜社群的组成等等。但如果没有敬畏心,就很难说是宗教了。
我常举一个日常生活的例子来解释这种敬畏心态:当我们到朋友家里作客,本来谈笑风生、百无禁忌,赫然发现客厅摆放著朋友去世亲人的灵位和照片,便立刻庄重起来,不敢乱说话。朋友的先人虽然不是我崇拜的对象,但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自然会产生庄重崇敬之心。这种心态,就如康德所讲的道德良知、美感判断能力一样,是人为之人的基本能力,应该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找到,也是宗教情操的开始。相反,完全没有这种心态的人,一个完全irreligious,甚至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人,就算不是没有,也是少数。《庄子》〈盗跖篇〉里的盗跖是古代的例子,而近代历史里的列宁和毛泽东,则是另一类典型。莎士比亚的剧作《泰特斯》(Titus Andronicus),讲述罗马将军泰特斯征服蛮族哥特人,把其王后塔摩拉(Tamora)及她的儿子俘虏回罗马,部下请求他把塔摩拉的长子交出来当场牺牲宰杀,以慰阵亡同袍在天之灵,塔摩拉苦苦哀求泰特斯网开一面,但泰特斯不为所动,塔摩拉当场用一句充满矛盾和吊诡的台词骂他,充分反映莎翁自铸新词的巧妙:"O cruel, irreligious piety!” 虔诚,却毫无敬畏之心,到底泰特斯是否一个有宗教情操的人,值得再三嘴嚼。
又举另一个例子:人们经常问,儒家到底是否一种宗教?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讲鬼神,还是宗教吗?根据上面的定义,如果我们把儒家典籍只当作哲学书来研读,那就不算是宗教,但一旦我们去祭孔、拜孔庙,那纵使孔子不是神,儒教就趋向变成宗教。同样,国家主义、民族主义、领袖崇拜,虽然也不是神,但也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这里我们不必强求一个一刀切的定义,因为宗教的形成牵涉很多步骤(moment),我们只需要总结说,崇敬、敬畏之心,是宗教不可或缺的部份,也是形成宗教的开始和基础。
敬畏的对象,是一些人们视为神圣的东西,于是,神圣性(holiness)是敬畏心态的另一面。德国宗教哲学家鲁道夫·奥托(Rudolf Otto)以此为基础,在他的经典著作The Idea of the Holy: An Inquiry into the Non-rational Factor in the Idea of the Divine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Rational (中译:《论“神圣”》),进一步分析宗教神圣 (numinose)的种种心理状态,如震栗、神秘感、被创造物之感等等,借此分析和比较基督教以外如印度教等种种宗教经验,虽然其理论基础仍然有强烈的基督教色彩,但我们可以引申的是:宗教信仰基本上不只是一种理性信念,更多的是一种非理性的崇敬、敬畏心态,视宇宙、自然、神祇等等神秘之物为神圣,把自己视为卑微、渺小,从而产生膜拜、皈依的行为。
由此推论,宗教信仰不止是一些信条教条,它更多是一种情操(pathos)。这种情操,除了对宇宙、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外,还可以包括:虔诚、谦卑、赞叹、感恩、宽恕、大爱、悲天悯人、爱惜生命等等。我们可以没有宗教信仰,但不可以失去这种敬畏、神圣的情操。因为一旦没有了,人就开始傲慢,蔑视自然祖先,最后自吃苦果。希腊悲剧和宗教伦理中的忘形(hubris),就是警告世人不可逾越,否则必遭天遣。不论是哪种宗教,这态度都是千万年来人类智慧的结晶。
或者有人会反驳说,这些情操,没有宗教信仰也可以培养。我的答案是:当然,但宗教有一个功能,是其他非宗教的精神运动(spirituality)难以取代的,就是人格化的神,能够把对大自然的敬畏,和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实践连结起来。纯粹的自然崇拜,拜山神河神,只是表达对大自然力量的敬畏,很难有道德伦理意义,只有当神祇的形象,脱离纯粹的自然神,迈向人格化,才引申道德力量的崇拜(如关公代表的义气)。而一神教的长处,就是把宇宙的创造者,以及人类社会道德律法的立法者合而为一,提供一个统一和包罗万象的宇宙人生世界观。刘创馥的老师关子尹就有一篇文章,"Intentionality and Religiosity: Religion from a Phenomenological Standpoint",用现象学的方法,把神存在的问题悬搁起来,然后分析宗教现象对人存在的意义,是我读过宗教哲学文章中最有启发性之一。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笔者刚好在研读谢林(F. W. J. Schelling)的晚期著作《神话哲学》(Philosophie der Mythologie)。谢林和他的“死敌”黑格尔一样,把宗教的演化过程,从自然崇拜、神话、多神教,到天启宗教,视为精神从无意识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但笔者不太赞同黑格尔所说,精神再发展下去,超越宗教,就成为哲学,反而倾向谢林的说法,认为神话宗教有其非理性、无意识的部份,是哲学不可以取代的。硬把宗教“进化”为哲学,其实只是抽取了当中一些教义和神的形象,加以哲理化的处理,而撇开了宗教仪式、神秘经验、社群关系等难以哲理化的部份。所以,正如上面说,宗教与哲学的对话,其实在一个不对等的平台上进行。
王伟雄、刘创馥教授合著的《宗哲对话录》(资料图片)
宗教于我何有哉?
我跟伟雄兄、创馥兄,以及很多在香港读中小学的人一样,都在有教会背景的学校念书,不同的是我没有因此成为教徒,反而在反叛时期,对基督教产生抗拒感,加上读了一些马克思,少年十五二十时,犯上一些传道人所说的“理性的傲慢”,爱用逻辑推论,嘲笑基督教教条的荒谬,甚至因为自己没有成为教徒而自豪。但年岁渐长,人生阅历多了,对人类的苦难加深了体会,加上对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增加了认识,对宗教信仰采取比较同情、理解和接纳的态度。尤其宗教强调的神圣性,如古希腊宗教的血祭仪式、密教入教仪式、台湾民间宗教的八家将、点天灯、巫术降神活动、歌德教堂里复杂的allegory……等等,越见吸引,而且慢慢发现,这吸引力并非来自纯粹智性的好奇(intellectual curiosity),而是跟我们今时今日的存在状态有密切关系。
宗教的神圣性其中一个表现方式,见诸在剧场里。无独有偶,东西方剧场,无论是希腊悲剧、印度梵剧、日本能剧,甚至根据王国维的考究,中国戏曲,都是起源于宗教崇拜祭祀活动。关于此点,我每次教戏剧的时候,都会讲这个故事来解释:读香港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从港大走路去西环,经过山道天桥底,即电影《胭脂扣》里梅艳芳的鬼魂经常出没之处,那时正值盂兰节,天桥底搭了台演神功戏,我一时好奇驻足观看良久,看著看著,好生奇怪,怎么台上的演员很认真地演,但看看左右,除了我之外,没有一个观众?心头不禁打个冷震:原来这出戏不是演给活人看的!戏剧脱胎自宗教祭祀牺牲仪式,给神看,也给人看,娱人娱神,人神共乐,达致洗净心灵、精神提升的作用。而观众进入剧场看戏,就像进入庙宇一样,必须带著庄严、肃穆的心情,如参与一场宗教仪式。于是,剧场演出有某种神圣性,或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讲的灵光(aura),是一次性的、现场的、不可重复的。故此,戏剧工作者必须把握戏剧艺术这种独特性质,把剧场跟电视电影分辨开来,发挥剧场艺术的特色。某些戏剧派别,如残酷剧场,就强调戏剧演出的宗教仪式性。而我自己的一些作品,也曾经试图渗入一些宗教仪式的元素。可以说,剧场是现今世俗化世界少数能保留这种神圣性的空间。
这种神圣空间,当我们拥有的时候,会觉得没有什么,但当失去的时候,就会觉得异常珍贵。大家或许都有去外地旅行的经验,当你经过奔波的一天,从繁忙的飞机场、挤逼的地铁、喧闹的商场走出来,身心疲惫,眼前出现一座哥德式教堂、或日本庙宇,如在荒漠发现甘泉,进去休息一下,那种宁静、庄严、肃穆,那种洗涤心灵的作用,不是公园可以比拟。因为教堂庙宇所能提供的,不止是一个宁静的休憩空间,其神圣和庄严,更让人重新思考自己跟宇宙万物的关系。
今日资本主义社会强调物质、破坏环境、剥削动物,全球化铲平地方文化特色、Facebook、Youtube,把远方的灾难,叙利亚内战的痛苦,变成几十秒的短片,人们对其他人的同情,就被压缩在几十秒之内,然后换上另一段小狗跳弹床的funniest home video来,人的怜悯和同情心,就在这些媒体的串流下,时喜时悲,直到痲木。互联网无远弗届,全球任何角落的人和事都可以收纳在这个网络之内,给我们重复消费,家中电脑萤光幕的映象万花筒,取代我们对事实现场的神圣感,我们不再要求不能重复、现场发生、有血有肉,或本雅明所讲,有灵光的事实或事件,反而把互联网里可以不断重复的映象当作真实。笔者有一次路经旺角,忽然见到一个垃圾筒被烟蒂的火种烧起来,顷刻间火光熊熊,路人纷纷起哄,但竟然没有一个人打电话报警,却不约而同地举起手提电话拍下来放上网。这种互联网加全球化塑造成的现实,恰恰切中马克思一百多年前所讲:“All that is solid melts into air, all that is holy is profaned, and man is at last compelled to face with sober senses his real conditions of life, and his relations with his kind.” (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
今日宗教的影响力日益式微,除了少数宗教狂热份子之外,很多主流宗教已经对教义、教条的争论失去兴趣,反而意识到宗教的危机,纷纷放下门派的樊篱,主张宗教之间的对话。所以,今日最迫切的宗教哲学问题,不是中世纪的护教,或启蒙时代那种对基督教人所共知千疮百孔的教条,作理性的批判和鞭挞,而是如何回复对大自然、宇宙、神秘力量的敬畏和神圣感。
最后,读者或许会问,一个读尼采的人,居然贬抑哲学,主张宗教的神圣感?在这个时代里,尼采的超人还有什么意义?这个时代还不缺乏超人吗?我们还需要尼采那种对宗教的批判吗?尼采跟宗教神圣性,可以有什么关系?必须澄清的是,我不是贬抑哲学,相反,这些问题,牵涉更高层次关于神圣性的哲学思考,甚至可能需要借助类似谢林或黑格尔那种宗教哲学,只不过这是复杂和困难的问题,有机会另文再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