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一部“15秒造英雄”故事:《我们的青春,在台湾》
《我们的青春,在台湾》(下简称《我》)是台湾纪录片导演傅榆耗时6年拍摄完成的记录长片,该片获得2018台北电影节最佳纪录片奖,并得到金马奖最佳纪录片奖。目前,也取得了美国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门票。据悉,《我》片拍摄两名社会运动者陈为廷、蔡博艺在6年之间,从大鸣大放到默默沉潜的过程。然而在这段改变的路程中,最受冲击的,可能正是掌镜人本身。
试想一个情景:你是一个年轻的“运动者”,你每次出门抗争,也许为了公理、为了正义,也许只是因为你想出头;也许更因为你有大把青春挥霍──你很闲。而每次你“出动”,一起的只有十几人,最多几十人,而且总是熟面孔。员警总比你们还多,甚至记者都比你们还多──如果有记者的话。
成功也许更可怕
这种情况下你们的运动绝不会有用。你知道这个事实,但你告诉自己,也告诉同伴,这种情况绝不会久,总有一天你们的运动会唤醒沉默的大众。也许你相信,也许你不相信,也许你只是需要持续去“运动”,好打发时间而已。
然后那一天突然到来。成千上万的人在夜色中到来,人手、物资、乃至金钱源源不绝的涌进。“沉默的大众”依旧沉默,但他们注视著你,等待著你,只要你一声令下,他们肯冲向任何一个政府重兵把守的抗争标的。你给出命令,你是英雄,也是罪人。你不给命令,你是懦夫,更是伪君子──是你给他们示范了抗争,你怎么能不继续带著他们去抗争?
运动者的困境
电影《我》片透过在当年最出风头以及身分最特殊的两名运动者,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运动明星”让追随者们看到了运动,认可了运动,甚至亲身投入了运动──然后这些带头的运动明星就不见了。也许他们终于“搞腻了”;也许他们终于害怕起得罪政府的后果;也或许他们只是──例如说,要出国念书,要找份工作,终于要把人生“上轨道”了。
可是对于那些被留下的追随者而言,很难不认为自己被“背叛”、“放弃”了。原本浑浑噩噩度过每一天的自己,突然看见了那盏理论的明灯、那处道德的高地,赫然发现了人生的意义。可是当自己义无反顾的扑向前去时,明灯熄灭、高地崩塌,徒留在黑暗中坠落回那个浑浑噩噩的自己。
也难怪追随者会有怨言,若没有这些人,自己也是平平安安的过日子;这些人出来搞事,却让我们开了眼界,看见了这世上更多的可能性。现在他们拍拍屁股就跑了,可我们还能回去平平安安的过吗?能吗?
英雄廉价
有句话说:“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出名15秒。”这本是在描述,在这个被网络高度链接起来的社会,人气暴起暴落的可能性:只要一个偶然,随时随地都能产生出一个“15秒大明星”,而15秒后,其人却又回归寂然。
我们也可以换句话说:“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当上15秒的英雄。”大多数人本是浑浑噩噩,因为我们无心、无力、更无门路去打开自己的眼界:为了生活尚且不及,哪有时间和金钱去“充实心灵”、“拓展人生”。正因为如此,当我们透过网络,看到千里之外的某人为我们揭示了真理、打通了道路,我们才特别如此如此深受感动,义无反顾。
可是“15秒英雄”之所以只有15秒,就在于其人本没有成为英雄的基础,往往只是在适当的时间做了适当的事情,透过网络极端放大了媒体效果,如此而已。时日一长,其人终将回到原形,也许不过是个普通人,也许还是个坏人、恶人。
永远有下一个
也许这说明了为什么那些靠近核心的运动者,比起最外围的追随者们更能体谅那些“英雄”:因为他们透过近距离的观察,早就能看穿其人本质,既能看穿,就无幻灭──而之所以不点破,正因为他们是同伴,更因为他们也需要“英雄”。英雄能凝聚人心,没有英雄,运动难以成事;但英雄又往往是虚幻的,英雄幻灭,运动由此失败。
记录片的最终,两名主角回到镜头之前,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负责什么:他们当时做了他们想做的事情,现在他们有其他想做的事情。就像当时另外一个学运明星说的:“为什么你们需要我来告诉你们答案?我们出来抗争,不就是因为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权展现自主意志吗?”也许他们的确没变,也许变的是那个望向他们的自己。
正因为所有的参与者都经历了同样的历程,当所有人回到了日常的生活中,必定有“哪里”不再相同。也许这才是所有运动最终的价值。若自由的代价是永恒的守望,也许民主的代价便是永恒的抗争──在一次又一次的抗争中,在每个人的心底淬炼出英雄的潜力。毕竟,到头来,每个人都能是下一个“15秒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