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网约3男性交 一男辩称“玩枕头” 少女:他很快就结束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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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一名蔡姓男子与邹姓、许姓2名少年约女网友见面,明知女网友年幼稚嫩未满14岁,仍轮流和她发生性关系,蔡男还拿手机偷录她与邹姓少年的性爱过程;法院审理时,蔡男否认犯行,辩称当时和少年打枕头仗,所以曾短暂躲进女网友所在房间,但说法被对方打脸,还被指与其他人不同之处就是“很快就结束”。

蔡男前年2月7日怂恿邹姓少年约女网友见面,言明想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对方答应后,1女3男即在邹姓少年家轮流发生性关系(GettyImages)

判决指出,蔡男前年2月7日怂恿邹姓少年约女网友见面,言明想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对方答应后,1女3男即在邹姓少年家轮流发生性关系;事发后,蔡男被检察官起诉,邹姓和林姓少年则交由少年法庭审理。

审理时,蔡男承认曾和女网共处一室,但辩称当时因为玩枕头仗躲进房间,躲了大约1分钟就出来,否认有发生关系;但是,女网友供称当天共有3人和她发生性关系,蔡男是其中一个,印象中,蔡男没有要她帮忙口交,而他与其他人不同之处就“很快就结束”,从头到尾大概10分钟左右。

法院认为,蔡男从警询、侦讯到审理的供述前后不一,而女网友案发时虽年仅13岁、有轻度智能障碍,但心智仍有9岁到11岁的发展,对案发经过和细节,说法始终一致,认为她与蔡男素无恩怨,应无杜撰刻意诬陷的可能。

法院调查,蔡男除了和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另外还用手机偷拍她与邹姓少年的性爱影片,最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和拍摄少年性交行为2罪,分别论处3年6月和7月刑期,合并应执行3年10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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