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指公司唔肯赞助战衣出席金像奖 庭上哽咽自费8万买裙
撰文: 吴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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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nne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合约官司案,今日(18/10)于金钟高等法院继续开庭聆讯。庭上先由控方大律师盘问被告人江若琳,并指出寰宇一向以来都有向其表明不会提供服装费用,但在04至14年间都有提供服装赞助。江称同意。
控方大律师再追问江有否选择权,决定自己穿着什么服饰?江表示没有决定权:“其实每次我出席任何活动时,公司都会安排一个造型师畀我,而我每一个造型必须经过造型师,再经过经理人,然之后我先会出席个活动,并唔系我选择着咩裙去出席活动。”控方大律师质疑江为何有服装赞助情况下,仍要购买8万元裙子出席金像奖颁奖礼?江作供时一更哽咽说:“系因为我试过好多条裙,我嘅造型师同公司嘅同事都话唔啱,佢哋仲同我强调呢一日一定要着一条贵嘅裙,因为当时同我提名嘅对手有郑秀文、杨千嬅同周迅,而佢哋全部都系天后级演员,仲叫我唔好失礼。当时我都有发短讯畀标哥(前经理人)同佢讲借唔到裙,问佢公司可唔可以当系一个支持同鼓励,表明我喺公司咁多年,而且系第一次提名金像奖,叫佢可唔可以赞助我一半买嘅条裙,而经理人当时就讲公司唔会赞助我。咁当时我系冇得选择买咗,而呢条裙标哥都份帮我拣。其实我想讲,8万蚊对我嚟讲买呢条裙系好贵,我成个衣柜里面嘅衫总和都冇8万蚊。”
案件编号:HCA 12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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