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照护费个人所得税抵扣明年实施 每孩每月可扣1000元
今日(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标准定额扣除。
有专家认为,将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人所得税(个税)抵扣,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婴幼儿抚育成本,对鼓励生育、促进优育产生积极效应。
2019年1月1日起,国内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并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证券日报》报道,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表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以来,一方面切实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缓解了民众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痛点”。
然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一直未被纳入个税抵扣范围。今年2月份,育娲人口研究智库发布的《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显示,消费性支出是养育成本的主要部分,根据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测算,0岁至2岁婴儿的养育成本平均每年为21559元。
白彦锋表示,婴幼儿照护的实际费用和准父母的社会心理成本逐年递增。2021年,国内人口净增长仅为48万人,创出1950年以来新低,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他认为,婴幼儿照护费用地区差异、个性化差异较大,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以参照现行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据了解,现行规定子女教育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每孩每月最多可扣除1000元。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称,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应综合考虑婴幼儿生长成本、家庭照护成本、生育政策导向、物价水平等。她认为,此举不仅可有效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还可以形成鼓励生育的导向作用。从长远而言,婴幼儿照护费用更应随着经济水平、照护标准、财政能力、生育效果等有序提升,成为鼓励生育的重要经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