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贵州拟设育儿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假期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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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陆媒《澎湃新闻》报道,在9月26日至29日期间,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在会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修正案(草案)》提出,设立父母育儿假,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此外,《修正案(草案)》提出,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接受节育手术后需要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此外,《修正案(草案)》提出加强托育机构建设管理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新增托育机构监管的法律责任,规范托育服务。

《修正案(草案)》又提出要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