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逃税|涉拆分片酬助偷税 张恒遭上海市税务局罚款3227万元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今年初,内地女星郑爽因代孕弃养事件备受舆论批评,其后更遭前夫张恒举报涉嫌逃税漏税,签订“阴阳合同”。惟经有关单位调查,张恒涉嫌策划了1.6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立案检查。
上海市税务局今日(18日)公布,经查,张恒策划并操作片酬的合同拆分,掩盖“天价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被依法罚款322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张恒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正依法追缴。

上海市税务局指出,2018年12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1.6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两个部分,对1.12亿元(实际取得1.08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

延伸阅读:张恒晒聊天记录大爆郑爽赚1.6亿元片酬 为逃税而签“阴阳合同”

+8

据此前报道,张恒在微博爆出郑爽涉嫌偷税漏税,签订“阴阳合同”一事。他披露此前与郑爽父母的微信聊天内容,曝光郑爽曾想涨电视剧《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的片酬,原合同是1.5亿元,她希望涨到1.8亿元,最终片酬定为1.6亿元,并签订“阴阳合同”,即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

因为代孕弃养和逃漏税,郑爽被内地彻底封杀,其新浪个人微博亦被停用,且清楚写明是“永久禁言”。今年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公布郑爽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同日,郑爽的微博帐号突然解封,她其后贴出致歉信称,接受税务部门对她的处罚决定,又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延伸阅读:郑爽首开腔回应代孕弃养:因身体原因赴美代孕 去年已争取抚养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