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赴内地交流活动试行新规范 要求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全过程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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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国青联)近日印发文件,对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实施或承接的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提供规范性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文件提出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要求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并须包含三大范畴,分别是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

文件提出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要求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活动全过程。(中新社)

据《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实施规范(试行)》提出,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基本原则是坚持育人导向,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增强港澳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持分层分类,统筹考虑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领域、不同爱好的港澳青少年群体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将规范化程序与地方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项目运作,强化对交流项目的优化提升和品牌打造。同时,针对不同交流团特点,提出综合运用讲授式、陪伴式、体验式、研讨式等方法开展交流活动。

文件亦提到,要紧扣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相关交流活动要包括有三大范围,分别下设三个专项。“宪法和基本法教育”要有培育国家观念、培植法治理念、培养政治意识三个专项,旨在帮助港澳青少年加深对“一国两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文件提出港澳青少年赴内地交流活动须包含三大范畴,分别是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中新社)

“国情教育”范畴要涵盖感受改革成就、了解国家战略、感知制度优势三个专项,旨在帮助港澳青少年全方位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价值和生命力,鼓励他们立足优势、抓住机遇、融入发展。

至于“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范畴则要包括有体验传统文化、感悟红色精神、增进乡土亲情三个专项,旨在帮助港澳青少年充分认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