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上诉庭裁港府大部份得直 港澳办:有利特首有效施政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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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修例风波引发多次激烈冲突,政府引用《紧急法》定立《禁蒙面法》,原讼庭去年11月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及《禁止蒙面规例》违宪,颁令《禁蒙面法》无效,政府一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9日裁定政府部分上诉得直,其中政府引用《紧急法》上诉得直,而引《紧急法》定立的《禁蒙面法》中,则认为在合法集结中禁蒙面法属违宪,但限制非法集会,或未经准许集结的人士蒙面,不属违宪,换言之,上诉庭认为新例适用于非法集会上蒙面的人士身上。
针对裁决,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表示,这有利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有效施政,有效止暴制乱、维护社会秩序。

上诉庭裁定政府部份上诉得直,仅在合法集结中禁蒙面法属违宪。(资料图片)

港澳办表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4月9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就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关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由订立紧急情况规例的内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该规例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继续有效,纠正了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原有判决。

港澳办指,这有利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区法律有效施政,特别是依法应对处置紧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乱、维护社会秩序。

港澳办强调,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西方一些媒体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说三道四,妄加评论,更是违背了他们所标榜的司法独​​立原则。“我们对此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