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被于欢用水果刀刺伤 一讨债人索赔近20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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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轰动一时的山东“辱母杀人案”再又起波澜。在事件中被于欢用水果刀刺伤的其中一名讨债人严建军,日前将于欢起诉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索赔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案件今日(29日)上午9时在聊城监狱(于欢服刑地)开庭。

2017年2月,于欢(图)故意伤害罪罪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资料图片)

事件源于2016年4月14日,时年22岁的于欢因母亲遭十多名讨债人以“阳具打脸”、“弹烟蒂”等方式肆意辱骂殴打和猥亵凌辱,他持水果刀反抗,最终造成1死3伤。2017年2月,于欢故意伤害罪罪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事件经传媒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舆论大多认为于欢属“正当防卫”,甚至怒骂一审判决冷血。时至2017年6月,案件经上诉在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属防卫过当。

于欢母亲遭十多名讨债人以“阳具打脸”、“弹烟蒂”等方式肆意辱骂殴打和猥亵凌辱。(资料图片)

严建军因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在事件中被于欢用水果刀刺伤的讨债人严建军,今年8月20日民事起诉至冠县人民法院,提出暂计197466.82元的赔偿及诉讼请求。此案于今日上午9时在聊城监狱开庭。

民事起诉状显示,严建军在事件中受伤住院接受治疗,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被告(于欢)均未赔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据了解,包括严建军在内的15名“辱母杀人案”涉案讨债人,已于2018年5月11日,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制侮辱妇女、强迫交易等罪分别被判刑。其中,严建军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有期徒刑2年(至2019年3月14日);同案主犯吴学占被判有期徒刑25年,另外13人分别判处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严建军等人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6月29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包括严建军在内的15名“辱母杀人案”涉案讨债人,已于2018年5月11日,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制侮辱妇女、强迫交易等罪分别被判刑。同案主犯吴学占(前)被判有期徒刑25年。(资料图片)

于欢:不能接受“重复赔偿”

于欢的姑妈于秀荣表示,正在服刑的于欢收到传票后很气愤,对严建军的索赔要求难以理解。因该案一审宣判后,于欢家人向法院支付8万余元赔偿款,其中包括法院判决的赔偿严建军5万余元,故其民事索偿属“重复赔偿”,他不能接受。

其代理律师殷清利则称,本案是典型的重复起诉,法院应依法驳回严建军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