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涉案高利贷集团15人宣判 主犯吴学占判囚25年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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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早年轰动一时的“辱母杀人案”的吴学占等15名被告,其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的案件今日上午(11日)宣判。
其中案件主犯吴学占被判囚25年,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而其余14名被告则被判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今日上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当中案件主犯吴学占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等被告则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6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等被告则以非法拘禁罪判处2年2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上述15名被告于2016年“辱母杀人案”发生的4个月后悉数落网,并被提起公诉。而其中以吴学占为首的12名被告更直接涉及“辱母杀人案”,当中涉及该案的罪名分别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3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