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环时:扭转香港乱局的一个契机 西方国家不要搞双标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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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周六(5日)凌晨零时正式生效。
内地官媒《环球时报》随即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我们坚决支持特区政府订立《禁蒙面法》。我们认为这在当前确有重大意义,从长远看亦有利于维护香港法治,希望香港反对派配合该法的实施,将此作为扭转香港乱局的一个契机”。

文章认为,反对派议员此前认为该法会有寒蝉效应,使市民不敢参加集会,同时又指该法将令示威升级,“这两种说法自相矛盾,而且总体上根本站不住脚”,并强调“当前香港止暴制乱是大,各派势力的政治利益是小,恢复香港法治秩序是最大的道义”。

文章强调“当前香港止暴制乱是大,各派势力的政治利益是小,恢复香港法治秩序是最大的道义”。(资料图片)

文章指,香港人参加和平示威是“大鸣大放”,经过警方批准的抗议集会是合法,亦根本不存在对参加合法示威的歧视,“从未听说过有和平示威者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发生”。但三个多月来,激进示威者以蒙面作掩护,大肆从事暴力活动,“暴力和蒙面形成极高的对应,绝大多数暴徒都是蒙面人,禁止蒙面已经成为止暴制乱急需迈出的一步”。

文章又提到,部分西方国家是类似《禁止蒙面规例》的法律,“加拿大2013年通过立法严格禁止示威者蒙面,违反者最高可以处10年监禁。美国纽约州19世纪就因极端白人组织蒙面迫害黑人而制定了禁止蒙面的法律”。

文章强调,禁止蒙面是要将香港街头的政治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这是法治的题中之义”。任何力量反对《禁止蒙面规例》,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将不是保护人们和平示威的权利,而是纵容借助蒙面掩护的暴力犯罪,“香港不应陷入这样的争论,这里的立法逻辑十分清晰,与这项立法相关的政治和司法正义都不容置疑”,促请反对派应当支持,“千万不要为了政治利益而犯糊涂,给那些暴徒做帮凶”。

文章在最后亦敦促有类似《禁止蒙面规例》法律的西方国家“也做一次坦荡的君子,不要再搞龌龊的双重标准”,“暴力需要在香港得到制止,这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西方国家里反对香港制定《禁蒙面法》的那些势力,我们只能说他们没安好心,满肚子都是坏水”。

(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