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午夜生效 违例者或监禁1年罚款 警有权除他人面罩
反修例运动引发的激烈警民冲突,无日无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今日(4日)下午3时率全体司局长于政府总部会见传媒。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星期六午夜起实施。游行集结者用可隐藏身分蒙面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监禁一年、罚款二万五千元。
【16: 47】在场有多名记者要求李家超进一步澄清,指在采访时完全无法识辨警察身份,现场气氛一度紧张。
【16: 35】被问及规例是否能让警方脱他人的口罩,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禁止蒙面规例中,当警察在公众地方见到有人戴著蒙面物品,而该物品可能影响他的身份被辨认出来,警察可要求该人士脱下,若该人士不从就会犯法,警方亦可脱下该物品。
他指,现行法例都容许警方查身分证确认身份,但期间若戴蒙面物品,此行为都可构成阻差办公。他重申,现行法例下警方有权脱蒙面物品,但为了免却争议,今次立法便在规例列明。
【16:34】林郑月娥回应《南华早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未看过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叫她凭住良心下台,强调每个人都有个人自由,不评论他的说法。
她指出《紧急法》要危害公众安全才可引用,政府以《紧急法》制订各种限制时,亦要小心考虑不会违反其他规定。她重申自由不是没有限制,强调有案例及国际条例去考虑。
至于警民关系紧张,她表示有人犯法警方才回应,如果因关系紧张而不给予合适、足够资源予警察,是不合理。
【16:26】林郑表示,订立《禁蒙面法》主要希望有两个效果,一是协助警察执法,二是达致阻吓作用。她表示目前无下一步行动,但如果暴力行为再增加,其他行动亦会考虑。这些行动正于内部评估,暂无法对外透露。
区议会选举有机会延期
【16:22】聂德权表示,若出现骚乱情况,区选有机会延期。
【16:20】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指,全世界都看著今次政府的行动,可以视为迈向专权再行近一步,犹如中国内地一般。
林郑回应指,留意到全世界在看著,希望全世界全面、不偏不倚看香港情况,她又认为,观感或不是现实,她再次向海外呼吁,不要只因为观感而受影响,要尝试了解,她看不到今次是向专权再迈进一步,她认为今次是负责任去处理目前非常困难的情况,希望世界都能同情此情况。
记者追问林郑刚在中国国庆前往北京,是否意咪得到北京批准,林郑指,就好像其他事件,今次事情是根据香港“一国两制”处理,并不存在中央政府与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一起制定法例,而她最近只是带领代表团庆贺国庆,她本人亦比代表团更早回港。
【16:10】有记者问到,当局有否预期订立禁蒙面法后,暴力程度下跌多少,为何政总员工会提早收工?若果暴力升级,当局会否戒严或出动解放军,以及反蒙面法是否设有日落条款。
林郑回应称,经研究后,行政长官有权废除这个命令,即法例实行一段时间后就可以废除。但她指,由于今日无办法预计暴力的程度,故今天难以说何时废除或设置一个时限。她又说,网上动员暴力升级也是政府的预计之内,故为了维持秩序作了一些适当安排。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补充指,这并非特别安排,只是适当的回应
【16:08】被问到如何考虑应对司法覆核挑战,林郑表示,紧急法规定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事件危害公众安全,即可引用法例成立《紧急法》,表示现在的情况的确以危害公众安全,因此援引条例立乎法律精神。
至于《基本法》订明立法会是唯一立法机构,今次《禁蒙面法》是附属条例进行,因此当立法会复会后亦会交立法会处理。在事态平静之后,《禁蒙面法》亦会撤销。
【16:02】被问到禁蒙面法只针对示威者,而在场警员毋须受限制,甚至有警员身上无展示编号,条例是否约束力是否合乎比例?
李家超说,防暴警、速龙等警员都有编号,让警队可识别有关警员身份,同时警方亦有内部文件等其他途径可识别到不同警务人员的身份;不过,如暴徒蒙面,几乎无机会识别,而且暴徒可离开现场,但警员需执法不可离开岗位,故需要适合装备保障其人身安全。他强调,如暴徒不犯法,便不需要警方执法。
【15:58】被问到还有没有其他紧急法措施,林郑表示,政府见到暴力行为不断变化,近日大幅升温,经过慎审考虑,推出禁蒙面法,有关立法并非始于近几日,而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直到觉得公众情况危险,便作出负责任决定。
至于会否产生反效果,林郑称,无措施获百分百市民支持,无措施没有对香港有负面效果,近期有本地及外资投资者告诉她,当香港不知如何请人,不知能否如期坐飞机返港,稳定从何谈起?
【15:55】英国天空新闻台记者提及一名中五生被警察用实弹射中枪,他认为政府可透过两件事处理,分别是成立独立调查,以及林郑下台。他问政府这两件事会否发生。
林郑指,非常关注大量年轻人和学生参与暴力示威,该中五生已被控暴动和袭警,此非政府想见到,所以呼吁家校叫学生不要参与暴力,她认为,禁蒙面法可加强阻吓。
至于独立调查,她认为9月4日已明确回应诉求,她落台亦不会有助现时危急的情况。
CNN记者问到,若果推行禁蒙面法后不能制上暴力,林郑政府会有何打算?林郑重申,实施禁蒙面法并非一个容易的决定,但作为负责的政府,尤其是见到国庆日发生的暴力事件后,都应该出手制止。她称,不能100%肯定这个一个方法能解决现时的问题,希望社会各界携手,让社会早日回复秩序。若果动用法例后导致情况更差,林郑就说政府会继续动用其他手段解决问题,强调政府会特别小心,以社会大众利益作前题作考虑。
【15:52】有记者提问,记者在示威现场采访会否受限制,例如因生病而戴口罩,会否触犯法例?李家超表示,法例设有四种豁免情况,包括当雇员受雇需在现场工作,而为了安全,可作为豁免理由;另外,宗教、医学或健康理由等,亦可作豁免理由,法庭有权裁决是否构成合理辩解。
【15:48】对于被问及使用《紧急法》后会否实施外汇管制,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绝对不会,因为香港不实行外汇管制是《基本法》的保证,即《基本法》112条。林郑补充,陈茂波的说法反映政府立法非常审慎,受宪法、法律限制以及考虑香港利益,并不会轻率行事。
【15:43】林郑表示,香港非常重视海内外投资,香港需稳定环境,法治精神好重要,禁蒙面法正正处理今日危害公共安全,回复稳定环境,无论市民、企业的安全。
对于今日恒指一度跌数百点,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金融市场有升有跌,过去三个月,社会事件相当激烈,但金融及银行秩序仍平稳;他强调,香港核心竞争力无削弱,加上香港银行体系非常健康稳健,只要暴力冲击平静下来,市民出行毋须顾虑安全,特区政府会全力向海外推销,让海外投资者知道香港稳定。
【15:40】有记者问到,政府引用紧急法实施蒙面法是否“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只为了打开动用紧急法的“潘朵拉盒子”,未来会否运用这个权力继续禁止如连登网站等及实行外汇管制,以配合警方执法;以及郑若骅司长提到禁蒙面可助警察执和调查,但为何元朗7.21事件中,有数百名暴徒无蒙面,惟警方现在只拘捕了30多人,而当中只得6人被控暴动。
林郑回应称,过去四个多月来,暴力事件不断算级,政府不希望用额外应对方法,形容动用紧急法并非一个容易的决定。她重申,紧急法的名称易带来误会,强调并非等于香港进入急紧状态,只是不希望暴力继续升级,不希望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但她说,若果暴力不升级,政府便不会再出手段;相反,若果情况继续恶化,政府会想其他应对手段,继续寻求适当方法。
李家超回应指,相信大家并非在争论蒙面导致身份难以确认,而在搜证方面的困难,蒙面的确令到搜证有困难。至于元朗7.21事件,他称警方仍在不断努力调查7.21元朗事件,继续有新的人被捕,但调查需要识别身份,亦有人可能已潜逃,有人蒙面有人不蒙面,而过去的大模式违法集会中,警方每次亦只是拘捕一小部分人。他相信大部分市民都奉公守法,有了禁蒙面法后,相信大部分活动会回复正常情况。
【15:33】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规例已充份顾及香港《基本法》和美国《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人权保障,包括言论自由权利、和平集会和私隐权利,她认为这些权利并非绝对,而且可以施加限制,但限制必须符合相称原则,根据终审法院案例有4个步骤,第一,限制措施是否达合法目的而做,第二,措施与目的是否有合理关连,第三,措施是否达至目的的相称方法,第四措施带来的社会利益和受宪法保障的个人和权利,两者之间是否取得合理平衡。
郑若骅续称,立法的目的是保障公众安全和秩序,让香港恢复和平稳定,阻止暴力人士在隐藏身份之下进行暴力行为,并协助警方调查。她强调,市民可以不蒙面之下自由参加合法和平公众活动。
她又表示,政府接受合理辩解下蒙面,因政府考虑到蒙面暴力行为,亦要考虑市民可能有实际需要。她指警方可在任何场合截停市民,要求市民除下蒙面物品,以核实市民身份,当核实之后该市民可以继续蒙面,因此对市民影响有限,并与公安条例目的相称。
【15:25】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订立《禁蒙面法》是为了阻止蒙面下的暴力行为、协助执法部门搜集证据,使犯法的人面对法律制裁,以及禁止在未经批准的集结中蒙面等。
他又说,蒙面包括以颜料涂面,以阻辨识身份。
林郑: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态
【15:23】林郑月娥宣布,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10月5日实施。她解释,过去4个月在集结中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基乎全部都是蒙面,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他们亦变得肆无忌惮,她相信反蒙面法有效阻止激进违法行为,并有助警方执法。
她留意社会上有人支持反蒙面法,亦留意到有人反对,以法律原则质疑,但她认为今次“非容易决定,但以今日情况来说是必须的决定”。
她认为,今次并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她又指规例目的是停止暴力、恢复秩序,打击对象是使用暴力的人士,她称明白有人有需要戴口罩,故规例设豁免条款。
她指出今次是规例,性质属于附属法例,将以先订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今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正当特首林郑月娥率全体司局长召开记者会之际,教育局给学校的信表示,原则上,学生、教职及在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校内或校外均不应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除有宗教或健康原因之。
教育局给学校的信强调,学校不是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学校与持份者应协力为学生营造安全、平稳和宁静的环境,又希望在校外同学应避免接触陌生人,亦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危险或违法的活动。
【15:15】林郑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通过《禁止蒙规例》,周六(10月5日)早上零时零分生效。在新规例下,任何人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或非法集结(包括暴动)或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可能隐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
【15:05】记者会首先由林郑月娥发言,她称过去接近4个月,因修例引起的示威冲突不断,不同地区发生超过400场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集会,往往会演变成暴力行为,导致超过1100人受伤,当中有超过300名执法人员。暴力事件频繁和激烈,暴徒有组织发动破坏,社会陷入恐慌,社会各界对香港前景感到担心。
她称,正在准备新一份施政报告,会提出措施处理深层次问题。但不幸地,社会大众见到近日,特别是9月29日及10月1日的暴力事件升温,更出现以下变化:第一,由往日集中在一两暱变成遍地开花;第二,由往日纵火掉汽油弹,由马路和站外变成在港铁站内,制造极大危险;第三,由破坏政府公共大楼,变成由暴徒选定的目标商店;第四,对持不同意见的人用私刑解决;第五,攻击警务人员,抢犯、抢枪,以致警员在别无选举下要拔枪。
她又说,学生参与示威的比例,所占比例由开学前的2成半,变成开学后的3成8,中枪受伤的亦是一名中学生。林郑指,暴力不断升级,令社会处于危险的边缘,暴力破坏香港及令年轻人处于危险的境地,故要尽一切努力挽救香港。
消息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午夜起生效,将有豁免条款,违例者最高可判监一年。
另据悉,因应将公布禁蒙面法,基于安全考虑,有个别政府部门已自行决定员工提早放工, 但公务员事务局及行政署未有正式通告
政府消息人士昨天向《香港01》记者披露,特区政府正就准备引用《紧急法》尽快颁布《禁蒙面法》,一切筹备法例工作已到达“埋尾”阶段,原本须等待至下周二,特首林郑月娥召开行政会议时,并会同行政会议,方可通过。惟行会今日(4日)早上召开特别会议,有消息指,政府计划在会后公布引用《紧急法》为《禁蒙面法》立法。
行会成员罗范椒芬、叶刘淑仪、黄国健等人,一早已抵达特首办。会议期间,政总外有大批蒙面警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