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市民指示威戴口罩保私隐 忧禁令致警权过大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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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近四个月的示威活动中,部分人蒙面遮盖面容。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午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通过《禁止蒙规例》,周六(10月5日)早上零时零分生效;在新规例下,任何人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或非法集结(包括暴动)或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可能隐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
然而,今早有网民发起声援被捕人士行动,过百人响应。现场所见,在场近九成人亦戴上口罩。对于《禁蒙面法》,有人表示,带口罩是机于私隐问题,忧被“影大头”;亦有人忧虑会导致警权过大。亦有人认为,警方一方面批评示威者蒙面,然而在多次执法中,亦未有展示警员编号。

严小姐忧虑,若蒙面法通过,警权会变相更大。(黄咏榆摄)

参与声援行动的严小姐认为,蒙面法通过,警权变相更大。她指,自己不是每次都戴口罩,通常是为保护自己,免被秋后算帐。她批评,政府至今仍未回应市民回应诉求,立蒙面法只是“多余”,亦无助平息社会风波。

大学生何同学则质疑,以后是否要有医生证明,方可戴口罩。她相信,蒙面法通过会引起更大民愤,“如𠮶样嘢本身系唔合理,示威就系要话返比佢听唔合理。”

何同学批评,警方执法时亦未有展示警员编号。(黄咏榆摄)

有同学称戴口罩忧被“影大头”​

另一位参与声援的大学生麦同学直斥措施“无谓”,只为方便政府控告在场示威者时更容易。麦称,戴口罩是因为基于私隐问题,忧被“影大头”,加上认为愈多人戴口罩,可减低被认出的风险。麦直言,不会受蒙面法阻吓而减少参与游行、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