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务教育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深圳多校用香港朗文仍获家长支持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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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今日(7月15日)报道,北京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执行。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其中便明确要求,国家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内地英文教材。(网络资料图)

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的部份公立名校或私立学校,会使用来自香港或海外的教材,其中英语科使用的境外教材最多,每间学校选用的教材亦不同。

此前《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深圳有家长称,自己孩子就读的学校使用的是《剑桥国际少儿英语》,且其孩子从幼儿园起便使用海外英文教材。香港版朗文(LONGMAN)英文教材也是深圳部份小学使用较多的境外英文教材。对比香港朗文与内地教材,朗文的教材更难,以香港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为依据,知识点亦比国家教材多。

虽然教育部已下发明确要求,惟有学校名义上以境外教材作为补充,实为境外教材为主,国家统编《英语课程标准》教材为辅。学校的该做法亦获得部份家长支持,希望能够引进外国英文读物,培养孩子的英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