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吁遏制过度加班 立法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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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部份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视加班为公司文化,有互联网企业提出“997”口号,即工作时间为朝九晚九,一星期七日无休。加班文化亦不再局限于某些行业而是扩散到部份国企。
有政协委员呼吁要切实保障雇员权益,避免过劳死的惨剧。
在内地,工作压力大、加班常态化导致员工过度劳累、健康透支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令过劳死病例呈年轻化趋势。
全国总工会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47.1%的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以内,31.3%的员工每星期工作41至4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以上的员工占21.6%;加班后能拿到加班费或补假的员工仅占44%;没有享受有薪年假、没有补偿的占35.1%。部份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更视加班为公司文化,有互联网企业提出“997”口号,即工作时间为朝九晚九,一星期七日无休。加班文化亦不再局限于某些行业及或私营企业,而是扩散到部份国企。
现时内地对最高工时虽有明确规定,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条例并未界定“过劳死”的具体情况,亲属也很难依法追究责任或索偿。
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委员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包括立法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企业亦要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而政府就应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