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最高检检察长:案件纠错要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认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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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在四川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坦言,案件纠错需要勇气,并指纠错不止是纠法院的错,也包括检察院的错、公安的错。他表示,要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认发生了错误。
曹建明说,过去5年,一批冤错案件得到纠正,人民群众为之叫好,这方面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检察院与法院之间也形成了合力,既包括检察院发现冤错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抗诉,也包括法院发现了冤错案件,向检察院通报。
“这是要有一定勇气的,要敢于向社会坦承我们发生了错误。”曹建明说,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首先是纠自己的错,“当时自己批捕、起诉错了”;法院纠错,则说明当年判错了。
曹建明3月9日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表示,五年来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检察机关对受理申诉或办案中发现18起重大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
此前,2015年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曹建明说,政法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纠错,而且要敢于追责、深刻检讨,从长远上建立起纠正冤假错案的机制,一定不能为了自己的面子就不纠错。
曹建明曾表示,沉痛的、血的教训对检察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就是如何坚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式关,如何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防止刑讯逼供,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当事人、律师的意见。(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