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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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12月12 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新华社)

今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正式公布,明确提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吁“慎用强制性措施”

是次最高检《通知》提出数点方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执法“宽严相济”,目标为尽量减少对企业家“负面影响”,公平公正处理相关案件:

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
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该份《通知》也强调,检察人员办案时要“慎用强制性措施”,也要“注意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企业营运秩序及合法权益。

旨在“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

最高检《通知》亦提及,各级检察机关需打击“侵犯企业智慧财产权等各类产权”、“背信损害企业利益”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之类罪行,对官商黑勾结亦是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就刑事诉讼过程,各级检察机关需确保服刑企业家可行使申诉权及财产权:“依法处理涉产权的有冤假错可能的企业家服刑案件,提高企业家对法治的信心。”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即向内地“正义网”表示,这份《通知》旨在“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及“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营造有利诚信营商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