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中联办“港官”买港楼 一句“So what”更添民疑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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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盘住宅市场以“一契多伙”形式避缴“辣招”印花税的情况,日趋猖獗,有传媒更揭发,有中联办前官员亦以此方法,购入启德的两个“港人港地”住宅单位,更以一句“So what”回应传媒追问。相比以“一契多伙”避税,更令香港人疑惑的是,一个内地驻港公职人员,到底如何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更有财力斥巨资在港扫入豪宅?

启德1号为目前唯一的港人港地项目。(罗君豪摄)
2012年4月18日,时任中联办社会工作部副巡视员桂岚(右一)与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等会面。(国家行政学院图片)

“一契多伙”猖獗 港府明显失职

新盘以“一契多伙”,即以一份合约买卖多于一个单位扮作“首次置业”避税的现象,惹来公众关注,因为有关漏洞俨如纵容炒家,不但令楼市辣招的效力大打折扣,更实实在在造成政府的税收损失,港府对此至今仍未为所动,根本是严重的失职。

但更令公众愕然的是,据《明报》报道,在云云的“一契多伙”交易之中,其中一宗是中联办社会工作部前副巡视员桂岚,在今年1月斥资约1450万元,扫入两个启德的住宅单位。要知该楼盘属于“港人港地”项目,现届政府在2012年推出此政策的原意,是优先照顾香港人的置业安居需要,并在地契条款中,加入30年内只可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因此,这宗个案的关键问题是,一个来自内地的中联办的官员,为何会成为了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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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港之间对内地驻港机关派驻人员的身份问题,有严格的限制。在回归初期,有鉴于部分内地机构驻港人员在港工作7年后,以“通常居港”满7年为由,私下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甚至出现内地贪官借港人身分卷款外逃的案件。因此,中央自2001年起,已在内地驻港人员的通行证上,加注“持证人系国家公职人员,受委派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在此期间,持证人不得申请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具体说明。

中港早已修例 限驻港人员取居权

至于港府亦在同年修订入境条例,规定以公职身份在港工作的内地人,将不会再被视为“通常居港”,无论他们居港多久,也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当年时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曾向立法会解释,受国家委派以公职身份在香港工作的内地公职人员,包括中联办的人员,不应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因为正如领馆人员和香港驻军成员一样,这些内地人员是因为公职身份而调派至香港,当局无意让他们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而且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这些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届满后,必须返回内地。

受国家委派以公职身份在香港工作的内地公职人员,不应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这些内地人员是因为公职身份而调派至香港,有关当局无意让他们成为香港永久人口的一部分。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规定,这些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届满后,必须返回内地。--2001年11月,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在立法会上就《2001 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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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资料图片)

这项政策,正好说明中央原则上应该不允许内地驻港人员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更曾有说法指,当局曾要求此前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内地驻港人员,必须在限期内申报、放弃此资格。在这项政策之下,到底今次扫入了两个“港人港地”单位的中联办前官员桂岚,是在甚么时候、以甚么形式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她是否曾就此作出申报,是否已获得相关的批准,又或中联办是否得知此情形?

港人满腹疑问 谁会详细解答

同样惹人关注的是,桂岚为何会有能力购买以千万元计的住宅单位?到底是她个人理财、投资有道,多年来累积了丰厚的个人财富,于是有能力在香港置业,在楼价物价俱高的香港享受优渥的退休生活;还是她的亲友借助其香港永久居民、首次置业者的身分,购买上述两个物业?但无论如何,在香港楼价不断飙升之际,有能力斥资千多万元置业,已教不少深受高楼价、高租金之苦的港人羡慕不已。

只是,就算香港社会对这宗中联办“港官”购买“港人港地”物业的事件有再多疑问,又有谁人会站出来,对着香港市民与内地民众,公开地把这件事说个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