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涛业主单位贴标语批管理不善 管理处发信指违公契促周五前拆除

撰文: 劳敏仪
出版:更新:

大埔白石角住宅楼盘“ONTOLO朗涛”,今年9月多名业主在露台及玻璃贴“大字报”,向发展商鹰君及管理公司表达对屋苑设施不满。有业主上周收到物业管理公司来信,附件展示其单位标语图片,要求最迟周五(12日)拆除,指他们违反大厦公契。业主批评事件反映发展商无诚意负责及解决根本问题,直言失望及不满。
鹰君集团回应指,物业管理公司是于收到部份业主投诉下,根据大厦公契发信予悬挂标语业主,以保障屋苑及所有业主利益,并指必要时将考虑采取适当进一步行动。

有业主上周五(5日)接获物管公司来信,指出其单位内仍悬挂标语或横额,并称一直收到其他业主对相关标语或横额的投诉,认为有关展示不仅损害屋苑利益,亦违反朗涛的大厦公契规定,要求最迟周五拆除,否则“于别无他选之情况下,将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障屋苑及所有业主之利益以及纠正此情况”。

朗涛客户服务中心在上月6日,已张贴内容相若的通告,要求业主或住户最迟10月12日拆除。

信件引述朗涛大厦公契条文指,“业主”均不搭建、安装或以其他方式装设或允许架设、安装,或以其他方式装设任何位于其“单位”或“发展项目”任何部份表面,或从“发展项目”或任何部份突出向外伸展的“外置招牌、牌板、告示、广告、旗帜、横额、柱、笼、簷篷或其他外突物件或构建物。”

约30户继续展示标语 发展商取消与业主对话

业主Eddy(化名)表示,发展商上周取消与业主网上会议的答问环节,将改为经业委会与业主沟通,随后即收到物管公司来信,认为发展商不想面对业主、不愿承担及解决根本问题,直言“管理非常差、无法接受”,故触发再多约10户居民新加入贴“大字报”行列表达不满,至今约30户仍继续展示,暂时无意拆除。

他又质疑,“所有字句都是贴在家里,不是贴在外面,可以当为家中的装饰,如果换一块有字句的窗帘是否就不可?是否就是影响大厦外观?”

业主批问题无解决 会所泳池仍未启用

他认为,鹰君集团至今未解决问题,亦无提出时间表,例如会所泳池仍未启用、屋苑雾化玻璃未解决,担心承建商“金门建筑”明年5月离场后,日后有问题“追数无门”,业主将面对天文数字的维修费及管理费。因此,他已计划过了要计算额外印花税的3年期限后转让物业,以免承担大额附加费用。

另一名业主Richard(化名)亦有在单位内展示标语,未有挂在玻璃外墙,质疑“我挂一张纸,应该有自己的权利”。他认为,发展商资讯不透明,也没有白纸黑纸的承诺,认为对方应主动向所有业主交代进度,而非经业委会处理问题。以会所泳为例,据其了解,约两星期前食环署人员仍指提交的泳池图则与实际不符,发展商也没有交代何以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鹰君:收到部分业主投诉标语 必要时将考虑进一步行动

鹰君称,物业管理公司于收到部分业主对单位悬挂标语的投诉下,根据大厦公契发出信件予悬挂标语的业主,以保障屋苑及所有业主的利益,必要时将考虑采取适当进一步行动。

会所泳池已按食环署意见整改 牌照正待审批

至于会所泳池事宜,鹰君指,食物环境卫生署早前到会所泳池视察后,发展商已按其意见进行整改工作,有关项目现已处理,牌照正待审批中。

鹰君强调,发展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一直就各项执修及管理事宜积极作出跟进,并透过不同渠道与业主保持定期沟通,包括提供执修工程及管理事项的最新进度及情况。

大律师:向外展示标语或已违反大厦公契 保障大业主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大厦公契是约束商户及租客、住户的合约,即使是自购物业也受规管,在单位内向外展示标语也可能违反契约,可提出终止租户租约,也可向业主提控。他表示,公契完全保障大业主,买楼时第一个业主签名接受公契条款,往后业主也同受约束,但其他小业主在签约前,有权向发展商提出个别豁免。

今年9月多个“朗涛”单位展示“大字报”,写上“鹰君楼谂清楚,泳池无牌质素差”、“坚信呃你,鹰君拖你”、“九流管理”等控诉。当时有业主向《香港01》表示,朗涛的屋苑管理问题多多,例如会所泳池自入伙后从未开放,后来才发现因建造时,渠管错驳致未成功领牌,开放日期遥遥无期。

当时有业主亦质疑,屋宇交楼质素有问题,包括楼层之间的玻璃外墙起白雾影响外观,部份小型单位渠管传出臭味,批评入伙不足一年,损坏甩漏事件一大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