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13岁男网友离家出走 18岁年轻妈带去旅馆2次床战 下场惨了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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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成人,理应好好教导未成年人士,切勿占便宜。台湾新竹市1名18岁年轻妈妈认识1名年仅13岁的少年,得知男方和家人相处并不融洽,于是协助对方离家出走,双方在旅馆过夜,2次发生关系,其中1次甚至无套性交。事后少年家属报警求助,警方根据线索成功寻人,同时揭发案件,法官判处“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名成立,女被告入狱1年8个月。

陈女协助13岁男网友离家出走,并2次发生关系。(示意图/gettyimages)

协助离家出走 2次发生关系

台媒于3月报道,18岁陈姓年轻妈妈有高中学历,目前育有1女,她2023年在网上认识年仅13岁的少年,少年和家人发生争执,希望陈女将他带走。同年11月14日深夜11时许,陈女驾驶电单车,将少年从桃园市新屋区载到新竹市,在1间旅馆投宿。

翌日清晨7时至9时许,2人总共2次发生关系,其中1次更是没有做足安全措施。家人发现少年失踪,于是报警,警员成功寻人,校方老师跟进事件,得知少年和陈女曾发生关系,于是通报事件。

法官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认罪 入狱1年8个月

陈女事后被控承认罪行,法官认为她虽未达反受害人意愿,双方属合意性交,但她明知少年未满14岁,身心和人格仍在发展,对两性关系处于懵懂状态。虽然被告有意愿赔偿,对方未有出席和解,但她显然有悔意,依例减刑,判处“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有意赔偿和解,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