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许仕仁贪案】1分21秒短片 回顾许仕仁案始末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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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案是香港历来最高级官员因贪贿罪成的案件,指控许仕仁2005年上任政务司司长前及2007年卸任司长一职后,从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经新地前执董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款项等利益。原审在高等法院历时足足7个月才审结,最终陪审团裁定许仕仁、郭炳江、陈巨源及关雄生罪成,仅郭炳联脱罪。
影片监制:麦少菁 剪接:梁咏俊
该案曝光始于2012年3月,廉署先后拘捕许仕仁、郭炳江、郭炳联、陈巨源及关雄生,其后起诉他们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罪行。案中主涉3次向许提供利益,先是2000年至2003年,即许仕仁在任积金局行政总监时,他获郭氏兄弟免费租住礼顿山豪宅相连单位,但当时许并无申报。
至2005年3月至6月底,即许仕仁上任政务司司长前夕,郭炳江秘密经陈巨源及关雄生向许仕仁提供850万元,虽郭声称款项是作为许仕仁此前担任新地顾问的尾数报酬,但控方直指为贿款,令许上任司长后,成为新地在政府内的耳目,借此让新地在西九文化区及马湾项目得益。
案中另一次重大提供利益则于2007年下旬,即许仕仁卸任司长,仍为行会成员时,郭炳江及郭炳联,再次经陈巨源及关雄生向许仕仁提供约1,118万元利益,该款项在各被告中,道出不同版本,郭炳江称是予员工陈巨源的报酬,陈巨源称是予关雄生投资,许仕仁更指该款项是来自时任港澳办主任廖晖,不过控方亦直指其实是郭氏提供的贿款。
该案原审于前年12月完结,陪审团最终裁定许仕仁、郭炳江、陈巨源及关雄生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罪成,分别判监5年至7年半。4人其后提出上诉,但今年二月,高等法院上诉遭驳回,现他们上诉至终审法院,将于明年5月9日终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