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贪案】四被告获准提终极上诉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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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涉贪污案获准上诉至终审法院。(资料图片)

前政务司长许仕仁与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所涉的贪污案,案中4名被告被上诉庭驳回定罪上诉后,要求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今早下达判辞认为案件涉重大广泛争议,批准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

案中4名上诉人包括许仕仁(68岁)、郭炳江(64岁)、新地前执董陈巨源(67岁)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65岁)。他们指控方未能证实该公职人员有实质不当行为,只是认为有倾向优惠,便裁定他们罪成。

上诉庭认为这些论点均涉广泛重大争议,因而批出终院上诉许可证书。

但上诉庭只批出许可让被告们就第五项控罪,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批出许可。上诉人认为控方需要举证指出该公职人员同意并有意图作出严重不当行为。

上诉人在申请时指有关控罪涉及重大法律观点,例如一名公职人员是否因为收了钱,便可断定他思想上会作出倾向优惠付款人的行为;另外控方指付款人向一名公职人员提供金钱利益,是为将来可向该公职人员提出要求,上诉人质疑单纯付款是否必然存在著赂贿的想法。最后,付款的时间是否真的与失当行扯不上任何关系。

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长前后,从新地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免租金租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各人较早前分别被判监5年至7年半。

案件编号:CACC4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