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揭发两年 廉署起诉前高官冯永业及“赌王”姨仔陈婉玉涉贪
《香港01》2016年侦查独家揭发,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用西半山雍景台一个单位及650万元补价,换取赌王何鸿燊三太陈婉珍胞妹陈婉玉名下的公司,旗下两个位于跑马地成和坊的单位。
廉政公署今日(31日)落案起诉冯程淑仪丈夫、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及商人陈婉玉,控告他们涉嫌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两名被告将于下星期二(9月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回顾2016年侦查报道:【官商楼换楼报道专页】低价换豪宅 冯程淑仪卷利益冲突
廉政公署根据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廉署今日(31日)落案起诉两名人士,控告他们就该案涉嫌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55岁冯永业为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
另一名被告为62岁陈婉玉,为港联直升机有限公司、港联航空有限公司及/或港联直升机(香港)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两名被告将于下星期二(9月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冯永业案发时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及该局航空组主管,职责包括就航空运输进行谈判、指定航空公司经营航线,以及分配航权。
其中一项控罪指冯永业涉嫌于或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陈婉玉接受51万港元,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她及/或由她控制或与她有关连的三间公司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陈婉玉涉嫌于或大约于同一日以相同目的向冯永业提供51万港元。
回顾高官换楼丑闻侦查报道:
余下一项控罪指冯永业涉嫌于2004年9月28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间,于履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公职有关的事务上,在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即:
(i) 于或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接受陈婉玉该笔51万港元的款项,作为他购买香港罗便臣道一个物业的临时订金;
(ii) 向政府隐瞒或没有向政府申报或披露他于或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接受陈婉玉该笔51万港元的款项;
(iii) 没有就处理和审批由陈婉玉控制或与她有关连的三间公司所作出的各项申请申报利益冲突;及
(iv) 没有回避参与商议和决议涉及由陈婉玉控制或与她有关连的三间公司所作出的各项申请。
【案情解构】冯永业涉贪 冯程淑仪豪宅用陈婉玉51万付订 与情敌9年后换楼
陈婉玉给51万冯永业 冯用以买楼给太太
翻查资料,案中提及的罗便臣道物业,与冯程淑仪与陈婉玉换楼丑闻的豪宅雍景台单位,资料吻合。首先,涉换楼丑闻的雍景台单位同样位于罗便臣道;而这个单位于2004年1,020万元购入,根据交易文件,临时订金正是51万。值得留意,这个单位由冯程淑仪的名义买入。
《香港01》2016年独家揭发,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在2013年,把上述雍景台单位,加上650万元,与赌王何鸿燊三太的胞妹陈婉玉名下公司,交换跑马地两个相连单位,冯并向陈缴交650万元作为差价。
买卖文件并无显示,2004年冯程淑仪购入单位时,临时订金的资金由来。但根据廉政公署披露的案情,原来这笔5%的临时订金,正是由陈婉玉支付。
冯永业与陈婉玉有婚外情 涉航权利益冲突及换车
换楼丑闻被揭发后,冯永业承认,与陈婉玉有婚外情,廉署的调查,原来他们早于2004年就有关系。不过冯永业与陈婉玉的关系,不只这51万元,他们曾经换车,在航权事物上亦涉嫌有利益冲突,冯又曾签名代表陈婉玉的公司卖楼。
冯永业于2003至2006年间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时,主理航权、直升机机场扩建等事务,陈婉玉于同一时期出任直升机公司的股东及行政总裁,期间公司成功中标,夺得上环港澳直升机场专营权,又受惠于中港开放航权,成功申请成为第二家经营广州线的指定航空公司。他们二人更曾在2005年一同出席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及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会议。
除了涉嫌利益冲突,他们更曾涉换车。冯永业于2009年曾以玛莎拉蒂(Maserati)豪华跑车代步,该车在2005年新车落地后,是由陈婉玉、赌王何鸿燊及三太陈婉珍等人任董事的公司所购入,至2009年转让予冯永业个人名下。
冯永业现任机管局企业发展执行总监,已被暂停所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