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换楼丑闻】冯程淑仪称议价全交地产代理 不知交易方身分

撰文: 黎静珊
出版:更新:
冯程淑仪称从无接触交易另一方,亦不知另一方股东为陈婉玉。(资料图片)

《香港01》侦查揭发,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于2014年与何鸿燊三太胞妹陈婉玉交换物业,而冯程淑仪丈夫与陈婉玉的公司曾有公务上的来往,涉嫌有利益冲突。

冯程淑仪涉换楼风波【冯程淑仪赌王姨仔互换豪宅 一个换二个 低税局估值130万】

【冯永业曾主责开放航权 陈婉玉直升机公司受惠】

冯程淑仪今发表声明,指有关交易由地产代理介绍,议价过程完全由地产代理代为处理,过程中其本人从来没有接触过交易的另一方。她称,在有关交易协议上代表该公司签署的另一方并非陈婉玉,而是香港一间注册公司,在接获《香港01》查询前,根本不知悉有关公司的股东是谁。

她认为,报道指她涉及利益冲突的指控,是假设她本人于买卖交易时知悉报道所提及的陈女士为交易的另一方,这个假设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形容报道“只基于臆测和怀疑”,对其作出不公及失实的指控,深表遗憾。

对于某周报今日报道只基于臆测和怀疑便对本人作出不公及失实的指控,本人深表遗憾。
冯程淑仪声明
冯程淑仪发声明指从没接触交易另一方,全交地产代理议价。(资料图片)

她表示,出任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时,已根据公务员申报规则,就上述物业交易适时和如实地向直属的民政事务局申报。她指出,单位差价是由地产代理,按照当时银行估价作出建议及代表双方进行议价,最后的成交价已反映双方物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装修状况。

已缴双倍印花税

她续称,税务局其后对两组物业作出的估价,是用作厘定印花税之用,高于或低于当时银行估价及物业成交价实不足为奇,她已按照税务局对估价的差价,全数缴付双倍印花税,而在交易前已征询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