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纱布封喉事故等6年 本月聆讯 家属叹难挑战专业
医委会改革条例争议扰攘两年,最终上月底(3月)通过,修例后医委会审裁员数目由现时14人增加至最多140人,初步侦讯委员会及研讯小组数目将加至多于一个。人手增加后,是否能如预期,处理个案时间由6年大幅减至2年?医疗失误的投诉人为自己、为挚亲讨回公道的路一向难行。轰动一时的九龙医院“纱布封喉”事故,病人2011年逝世,死者儿子王冰芸于2012年向医委会投诉医生专业失德,历尽波折,至6年多后,本月终就案件召开纪律聆讯。他明言普通市民没有专业知识,很难挑战医生的专业。另一投诉人黄先生为亡妻争公道达5年,医委会一度排期聆讯但突然撤回, 他批评若不增加处理投诉的透明度,“即使加几多人都无用”。
父亲离世6年多 投诉个案终获安排聆讯
父亲逝世以来,王冰芸便肩负起为其讨回公道的重任,2011年,73岁父亲王肯构从伊利沙伯医院转往九龙医院疗养,疑因被医护人员以纱布封实咽喉的永久造口致死,王翌年向医委会投诉涉事医生,2015年被拒受理。至2017年,医委会终接纳个案,定于今年4月16及17日对九龙医院医生纪律聆讯,另一宗就伊利沙伯医院医生的投诉则未有进展。另外,护士管理局2015年11月就12名涉案护士召开纪律聆讯,2016年6月裁定当中3名护士专业失德,各停牌1个月。
无奈很多事是自己控制不了
这条通往公义的路,王冰芸已经走了6年多,终点可望不可即,他会以平常心面对聆讯。他自评成功率为“一半一半”,无奈很多事是自己控制不了,所能做到的就是将自己的个案“摆上台”,起码让大家知道事故因由。
批评依赖投诉人搜证做法 投诉人:你畀人抢嘢报警 都唔系由你搜证
对于医学会会长蔡坚早前提及,新投诉个案的证据仍需由投诉人提供,王冰芸以市民报警作喻,若有人被抢劫,市民报警后由警方搜证调查。王批评现时由病人搜证的做法不利投诉人,普通市民不认识医学词语,若欠缺专业人士的协助,很难挑战医生的专业,他相信有不少同路人遭驳回投诉后,很快便放弃争取。
投诉需经三个程序 平均花6年处理一宗投诉
整个医委会投诉过程有三步曲,初步侦讯委员会主席张德康解释,医委会在接到投诉后,会先由初步侦讯委员会(初侦会)主席或副主席考虑决定受理或驳回,由初侦会向涉事医院取得病人的医疗纪录。若受理个案,初侦会召开会议,需拟定及考虑指控,表证成立便召开纪律研讯,由律政司作检控方控告涉事医生。期间,初侦会需寻求专家证人的意见,张德康指有些投诉人会自行找专家证人,将其意见一并递交,他强调初侦会考虑所有投诉人提交的资料。
现时要结案平均需时6年,王冰芸于2012年向医委会投诉,亦苦等6年多方能展开聆讯。医改新方案通过,王形容对自己来说虽然“迟咗”,但仍然是好事,日后个案有望加快处理。
曾遭突撤投诉 投诉人:不增加透明度 “加几多人都无用”
王冰芸的同路人之一,是为亡妻争取公道的黄先生。他坦言自己已经七十多岁,质疑医委会是否想拖延至投诉人“钉埋”,就可以直接结案。黄先生的妻子疑因私家医生处方药物不当,2013年因病毒感染离世。黄先生同年投诉,获排期于2016年聆讯,惟聆讯前夕突然遭撤回,他第二次投诉,暂未有进展。
黄先生忆述,当年医委会撤回聆讯的理由是收到被投诉医生的律师提交新资料显示不应侦讯,他尝试向医委会索取该资料不果,更获知不再处理该投诉。黄先生狠批若医委会不提高透明度,“加几多人都无用”。
病人组织倡医委会秘书处“出手” 积极协助投诉双方
关注病人权益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表示,对投诉个案能加快处理感乐观,惟现时医委会秘书处以保持中立为由,不会帮助投诉人,惟一般市民提出投诉时面对很多困难。彭鸿昌认为秘书处应从目前的“消极中立”转为“积极中立”,对投诉人及被投诉的医生要“两边都帮”,减少对投诉人的不公。
他重提2000年时任卫生及福利局局长杨永强建议,在卫生署设独立办公室,协助分流投诉以加快处理进度,惟方案不了了之,他大表可惜,又指政府可重新考虑类似的方案。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及《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12(2)条的规定,如初侦会决定不进行研讯,则申诉人及被告人均无权查阅与该个案有关而由任何其他人呈交初侦会的任何资料或文件(包括专家意见及被投诉医生的书面解释或证供)。初侦会不会在决定是否将个案转呈医委会研讯之前,向申诉人提供上述资料或文件。 若初侦会主席及副主席在征询该会业外委员的意见后,或初侦会经详细考虑个案后,决定驳回个案并不进行研讯,秘书会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投诉医生有关决定。同时,秘书亦会告知申诉人作出该决定的原因和理据。 为提高医委会投诉处理机制的透明度,政府在《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中建议移除《规例》第12(2)条初侦会不可向他人发放相关文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