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无期?】死者家属向医委会投诉私医 已排期研讯又突取消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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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与太太结婚相爱42年,每忆起太太4年前的死,仍哭成泪人,“我今年72岁,希望有生之年可为太太讨回公道。”口中的“公道”缘于2013年初,他向医委会投诉黄太主诊医生疑处方药物不当,令黄太身亡。苦等3年,医委会终落实去年10月纪律聆讯,怎料开庭前2个月,医委会突然以医生律师代表有进一步资料显示不应研讯为由,将个案退回初侦会考虑,终决定不再跟进。有病人组织不满医委会做法,认为个案转呈初侦会前,应先向投诉人查询会否提供新资料,而非单方面通知取消聆讯。

黄先生与太太相识50载,结婚42年,一直相当恩爱,他忆起太太4年前的死仍会哭成泪人。(吴炜豪摄)

黄太于2013年9月出现持续低烧而求医,诊断为免疫系统失衡及血管炎,白血球数目高于正常水平,获一名私人执业的主诊医生处方多剂降白血球药物。持续接受药物两个月后,11月初黄太因腹泻再度入院,验血检查发现白血球水平由原本高于正常水平变成极低,并证实感染巨细胞病毒,延至2013年1月1日巨细胞病毒肺炎和呼吸衰竭身亡,离世时66岁。

已排期医务研讯 审前两个月 医委会突然通知取消

投诉人黄先生怀疑该主诊医生未有紧密监察黄太的白血球水平而调整适当药量,令太太白血球水平急跌至感染病毒,同年2月中向医委会投诉主诊医生。经过3年漫长等待,前年11月收到医委会来信,定于去年10月4日纪律研讯。正当以为可在庭上找到答案,但研讯前2个月,即去年8月17日,医委会突然去信黄先生指,决定取消研讯,将个案再次交回初步侦讯委员会处理,并于同年10月24日通知黄先生,初侦会已决定不再处理有关投诉。

医委会解释,就被投诉医生律师代表有进一步资料显示不应进行研讯,决定将个案退回初侦会考虑,审视后决定不再跟进个案。(资料图片)
黄先生哭诉:“我今年已经踏入72岁,希望我有生之年可以为太太讨回公道,不是投诉人死后就不了了之。”(吴炜豪摄)

医委会:因辩方提进一步资料

医委会回复《香港01》查询时解释,当年因律政司及被投诉医生律师代表认为,有进一步书面资料显示不应纪律研讯,医委会主席接纳其申请,将个案转回侦委会再作考虑。初侦会考虑后,决定不作纪律研讯,已向黄先生解释初侦会决定的原因和理据。医委会续指,若有任何新资料或证据,投诉人可提交医委会要求重新考虑其个案。

由已成功排期聆讯,期望在庭上找到答案,为太太争取公道;到医委会突然不受理有关投诉,黄先生心情犹如坐过山车。回想起4年前太太的死,黄先生哭成泪人,“我今年已踏入72岁,希望有生之年可为太太讨回公道,不是投诉人死后就不了了之。”黄先生对医委会的决定感失望,不满医委会因辩方单方面的新资料取消聆讯,而不是放在研讯中讨论,认为医委会就此决定案件无讨论空间是无道理,促请医委会重新检视个案。

彭鸿昌(右)认为,将个案转回初侦会前,医委会应事前向投诉人详细解释,并查询会否有任何新资料证据可令医委会考虑继续进行聆讯。(吴炜豪摄)

彭鸿昌:应事前向投诉人查询有没有新资料提供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认为,将个案转回初侦会前,医委会应事前向投诉人详细解释,并查询会否有任何新资料证据可令医委会考虑继续进行聆讯,而非单方面通知投诉人取消。

彭认为,若医务聆讯开庭审理个案,如何判决病人都愿意接受,但现在病人连在庭上辩解、胪列理据的机会都没有,属不理想。彭鸿昌正约见医委会秘书处,商讨该会投诉处理的行政问题,届时将详细了解上述做法。

黄先生忆起太太4年前的死仍会哭成泪人。(吴炜豪摄)